京政发[199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6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林文漪为北京市副市长。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林文漪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1996]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6年12月30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
任命林文漪为北京市副市长。
特此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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