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7]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1996年首都绿化造林情况和1997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一九九七年五月十九日
关于1996年首都绿化造林情况和1997年工作安排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
现将1996年首都绿化造林情况和1997年工作安排的意见报告如下:
一、1996年首都绿化造林情况
1996年,首都城乡绿化美化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关怀和领导下,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九五”绿化造林计划和2010年目标纲要》,经过首都军民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各项年度计划,为实施“九五”计划打下了良好基础。
(一)城市绿化美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年共增加绿地面积671公顷;新建、改建公园8个,在风景旅游区营造风景林67公顷,63公里城市道路、276公里郊区公路的绿化美化时完成了前三门大街、体育馆路等一批城市主要干的改造工作;住宅区绿化86公顷;共植树186万株,种植宿根花卉101万株,铺草坪196万平方米。全市绿化达标的街道办事处由1995年的48个增加到54个,占街道办事处总数的50%;花园式单位由1250个增加到1486个。
(二)各项造林工程建设成效显著。按照城市建设“分散集团式布局”和县、乡(镇)域规划要求,营造城市隔离片林492.3公顷,营造县城和村镇片林716.5公顷;山区人工造林1.25万公顷,飞播造林3.45万公顷,封山育林1.33万公顷;结合“三高”农业示范田和中低产田改造的建设,新建农田防护林网1761公里,绿化河道73.4公里,郊区平原植树1272万株;完成康庄、白河等治沙工程造林3533公顷,营造密云水库、怀柔水库流域水源保护林7333公顷,太行山造林2667公顷。
(三)义务植树运动进一步发展,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的各级领导、广大职工和驻京部队、武警部队的指战员,在首都义务植树和绿化造林活动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1996年,赴郊区参加义务植树的中央、市属单位达1700个,人数增加到153.6万人,义务植树674万株;新划定义务植树责任区1.13万公顷,全市义务植树责任区总面积已达4万公顷。
(四)花卉生产发展较快,效益增加。1996年,全市生产花木1000万株,鲜切花2400万支,销售收入达1.32亿元。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同志,特别是个别领导同志思想上对绿化造林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挤占、蚕食林木绿地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林木绿地养护经费不足,养护管理队伍建设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专群结合的方针和养护责任制不落实,导致管理粗放;三是一些单位和个人没有认真履行植树义务;在郊区“三结合”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中,出现了一些涉及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需协调解决的新问题;四是花卉生产不适应市场需求,生产分散、规模小、水平低,处于盲目、无序状态,缺乏规划、科技、信息、产销服务和政策等方面的引导。
二、1997年工作安排意见
1997年是我国历史发展上的重要一年,我国将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党的十五大将在北京召开,这既对首都的绿化造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因此,要认真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首都文明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坚持绿化美化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绿化美化环境与治脏治乱相结合,绿化造林与治害治险相结合;坚持绿化造林与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相结合,加快首都绿化体系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抓发展,重管护,上水平,创一流,努力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美化水平。
1997年首都绿化美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增加城市绿地面积520公顷,植树150万株,种植宿根花卉100万株,铺草坪100万平方米;新创建200个花园式单位,10个绿化达标街道办事处。郊区以卫星城镇绿化为龙头,营造县城、村镇片林860公顷,公路绿化197公里,河道绿化93公里;荒山人工造林1.2万公顷,前山脸爆破造林267公顷,飞播造林作业面积5万公顷,封山育林2万公顷,发展经济林2867公顷,更新改造“老杂劣”果园6667公顷;平原农田林网及村镇四旁植树1000万株,义务植树400万株,抚育幼树1000万株,增加林地面积3.87万公顷。重点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程:
(一)营造朝阳区东郊、大屯,海淀区德昌路、小营环岛,丰台区世界风情园等城市隔离片林400公顷。
(二)完成京昌路等新建道路和朝内大街等主要街道的绿化美化。
(三)“三河一滩”治沙造林工程,即在大沙河造林306公顷,白河造林200公顷,潮白河造林200公顷,康庄荒滩造林267公顷。
(四)“三库一山”绿化工程,即继续在密云、怀柔水库营造水源保护林8000公顷,在房山区、丰台区交界的崇青水库营造风景林200公顷,在京西门头沟区、房山区境内的太行山绿化造林4000公顷。
三、为实现上述目标,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绿化意识。要以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绿化美化环境,共建文明城市”为主题,切实加强绿化美化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绿化意识和环境意识。一是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绿化美化环境在实现首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加强首都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二是大力宣传绿化先进模范人物的事迹,弘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三是广泛开展营造各种纪念林、纪念树活动,树立“爱护林木绿地光荣、破坏林木绿地可耻”的公德意识。四是结合“三五”普法,宣传各项绿化、园林、林业法律、法规,使广大市民知法、懂法、守法,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二)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绿化造林是社会性、公益性事业,要继续贯彻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方针,按照基地化、科学化、规模化、制度化原则搞好义务植树责任区建设。同时,进一步做好义务植树服务工作,研究解决义务植树和“三结合”基地建设中的规划设计、苗木供应、技术指导和用地、用水、用电以及治安等问题。
(三)加强养护管理,巩固绿化成果。要坚决改变重造轻管、粗放经营的状况,把巩固、保护绿化成果放在突出地位抓好。一是城市道路绿化普遍实行三级养护管理;二是居住区要开展定级达标,争创花园式小区活动;三是加强林政和林木资源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限额采伐规定;四是处理好林木资源培育、开发和保护的关系;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侵占、挤占绿地,乱砍滥伐等破坏林木绿地的行为;六是搞好林木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严密做好网幕毛虫的监测和预防工作;七是以“大力压火警、基本无火灾”为目标,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四)实行项目管理,提高绿化造林质量。严格实行绿化工程项目管理,是实施工程造林、科学造林,提高投资效益,提高绿化水平的关键性措施。今后,凡是绿化重点工程,均要实行项目管理,建立领导负责制和工程监理制度,要认真做好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工作,特别是要严格设计、严格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确保绿化工程按规划高标准建设。
(五)实施绿富战略,搞活营林机制。林业是一项重要基础产业,是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要继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搞活营林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兴绿富民。一是按照两权分离、双层经营的原则,进一步落实荒山荒滩绿化责任制,支持农民兴办家庭林场、家庭果园、合作林场,开发经济沟,实行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实行林果、林粮、林药、林牧等综合性经营,长短结合,以短养长。鼓励、支持社会单位和个人到郊区承包、租赁荒山荒滩,在限期内完成绿化,搞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谁开发,谁受益。二是积极发展蜜源植物,促进养蚕养蜂生产,搞好野生资源开发。三是加快风沙危害区、风景游览区的绿化美化建设,培育、保护、开发风景旅游资源,变风沙危害区为风景旅游区,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四是大力发展名特优新稀品种的经济林,搞好“老杂劣”果园的改造,提高产量和果品质量。
(六)加快花卉产业体系建设,促进花卉生产的发展。花卉生产是一项重要的新兴产业,要把发展花卉业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程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创汇农业的大事来抓。要充分发挥北京花卉协会和北京花卉服务中心等组织在行业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等职能,疏通资金渠道,完善市场体系,加快新、优品种的引进、培育和繁育,满足首都市场均衡供应的需求。
(七)切实加强对绿化造林工作的领导。1997年首都的绿化造林任务重、要求高,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组织、任务、政策、措施五落实。要坚持实行领导任期绿化目标责任制和绿化重点工程领导负责制,按照邓小平同志关于义务植树要“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扎实,为了保证实效,应有切实可行的检查和奖惩制度”的指示,坚持搞好一年两次由市、区县主要领导同志参加的绿化检查和一年一度的检查、评比、表彰工作;组织好首都绿化委员会委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查、视察等活动。对重视绿化和完成绿化任务好的区县、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优秀工程项目进行奖励。要进一步加强各区县、各系统、各单位绿化委员会(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的组织建设和各级林业、园林机构、队伍建设。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部门执行。
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