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翟鸿祥同志任职的通知
京政发[1999]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1999年3月30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定:
任命翟鸿祥为北京市副市长。
一九九九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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