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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2〕57号
  2. [发布日期] 1992-09-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首都建设突出贡献设计研究单位”荣誉称号的决定

京政发[1992]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北京市市政设计院是一支思想作风好、技术业务过硬、设计技艺精湛的优秀集体,担负着首都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市政工程的设计工作。近年来,他们克服困难,努力拼搏,在保证使用功能、设计质量的前提下,精心设计,节约投资;特别在北京的立交桥、“东西厢”道路、京石公路、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和第九水厂等工程设计中,不断采用新技术,作出了突出成绩,在国内居领先地位,有些方面已达到或超过了国际先进水平,受到国内外专家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赞扬,为首都城市新貌增添了风彩。

  为了表彰他们在首都城市建设中的突出贡献,市政府决定,授予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首都建设突出贡献设计研究单位”荣誉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各条战线的广大职工向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学习。学习他们热爱首都、建设首都,为首都发展规划蓝图辛勤劳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学习他们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设计水平的科学态度;学习他们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连续作战的拼搏精神。

  希望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再接再厉,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再上新台阶,为首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199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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