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95]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金融机构:
为挖掘资金潜力,促进企业加强资金管理,集中资金支持本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将市人民银行《关于继续做好盘活资金存量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工作的请示》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市全年挖潜的计划目标50亿元,其中:市经委系统28.1亿元,市对外经贸委系统2.1亿元,市商委系统5.5亿元,市政府农林办系统8.3亿元,市建委系统6亿元。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的工作,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切实加强领导,层层分解挖潜目标,并加强监督检查。企业与银行要密切配合,合理调度资金,搞好生产经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全年挖潜计划任务。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二日
关于继续做好盘活资金存量
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工作的请示
市政府:
1995年,人民银行根据中央要坚决抑制通货膨胀的要求,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为了优化投向,支持重点,我市各银行下大力量调整信贷结构和投向,盘活资金存量,支持重点需要。但是,仅靠银行增加新的信贷投入难以缓解资金供求矛盾,因此,发动各部门盘活资金存量,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仍是缓解今年资金供求矛盾的主要措施。
目前,从我们掌握的企业资金占用情况看,有很大潜力可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994年底,全市仅工交、粮食、外贸、建筑企业不合理占用资金额达104.1亿元。其中,市工商银行统计的550户工交企业不合理占用的资金为59.6亿元,市农业银行统计的粮食系统不合理占用的资金为21.7亿元,市中国银行统计的外贸进出口企业不合理占用的资金为5.8亿元,市建设银行统计的建筑企业不合理占用的资金为17亿元。
今年市金融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年挖潜50亿元的指标。为把这项任务落到实处,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有关委、办及企业主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所属企业下达挖潜、扭亏和加速资金周转的指标,并作为考核企业经营效果的一项重要内容。银行也要将挖掘资金潜力,盘活资金存量,清收到、逾期及呆滞、呆帐的贷款指标层层分解到支行,力争全年提高信贷资金周转速度4―5%。
二、今年的挖潜工作继续实行“谁挖潜谁使用”的原则,用于支持有市场、有效益、不积压的商品生产。
三、鼓励企业积极挖掘资金潜力,加速资金周转。对于企业因盘活存量、压缩产成品资金占用、消化积压库存而产生的亏损不视同经营性亏损;对于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减少不合理资金占用,完成挖潜任务出色的,给以适当奖励。
四、银行对企业继续实行挖贷挂钩政策。对于认真制定挖潜计划,按期落实挖潜进度的企业,银行在信贷上予以支持;对于边生产边积压、不重视挖潜工作的企业,银行要采取管紧管严贷款,直至收回老贷款等措施加以限制。
五、银行要将清理到、逾期贷款和呆滞、呆帐贷款纳入考核各支行的目标责任制,对成绩显著的,给以奖励。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市 人 民 银 行
199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