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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91〕79号
  2. [发布日期] 1991-12-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1991年抗洪救灾模范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京政发[1991]79号


 今年6月上旬,我市北部山区遭到罕见的暴雨、山洪和泥石流的灾害。广大干部、群众和人民解放军驻京部队指战员、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不畏艰难险阻,不怕流血牺牲,为保卫首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暴雨、山洪进行了英勇的斗争,有效地保护了受灾群众,减轻了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在抗洪救灾斗争中,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人物。为了弘扬他们崇高的共产主义精神和高尚品德,市政府决定,对密云县番字牌乡政府等20个单位和王文珍等37名同志,分别授予“抗洪救灾模范集体”、“抗洪救灾模范”称号。

    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学习他们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思想;学习他们不畏艰险、英勇顽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团结协作、顾全大局、舍己为人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不怕牺牲、无私奉献的共产主义精神。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荣誉,继续努力,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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