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9]5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1989年5月9日,国务院发出通知(国发〔1989〕37 号),决定在1990年进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
这次人口普查,对于查清第三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在数量、地区分布、结构和素质方面的变化,检查2000 年人口控制目标的执行情况,科学地制定人口、教育、就业、产业等社会经济发展政策,实现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安排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口普查是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涉及到千家万户和社会各个方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确保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第四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健民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丁维峻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广荃 市计委副主任
范国柱 市统计局局长
金 铮 市计生委主任
何 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于 福 市民政局副局长
庄宝国 市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左麟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建明 市建委副主任
曹 琪 市经贸委副主任
张熙增 市政府文教办副主任
赵 书 市民委副主任
高启明 市政府农林办副主任
陈 婷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大为 市一商局副局长
李俊杰 市二商局副局长
朱养慈 市粮食局副局长
高云厚 市人事局副局长
刘迪一 市广播事业局副局长
高寿征 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凤凯 市劳动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庄宝国同志兼任主任,刘秀花同志(市统计局)、朱一林同志(市计划统计计算站)、王超岚同志(市公安局)、钟加录同志(市计委)、张俊荣同志(市计生委)、邓合成同志(市民政局)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要立即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抓紧进行各项准备工作。
鉴于这次人口普查时间紧,任务重,牵涉面广,技术复杂,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建立相应的机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普查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