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9]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劳动局《关于全市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市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
市政府: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市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于1988年下半年全面展开。
截止到年底,已完成第一轮优化劳动组合的有2505个企业、86.6万职工(分别占市属企业和职工总数的28.2%和43.8%),还有约3000个企业、100万职工正在进行。前一段工作取得的效果是明显的:
一是减少了机构和人员,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据市统计局对440个企业调查,科室减掉14%,干部减少11.2%,人员结构趋于合理,“一线紧、二线松、三线肿”的状况有所改变。据对157个工业企业调查,裁减下来的富余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2.4%(其中90.7%已安置,9.3%在企业内待业)1~11月份劳动生产率比去年同期提高16.1%。
二是促进了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了企业管理。实行优化劳动组合的250个工业企业,已有93%的车间、80%以上的班组、工段落实了各项责、权、利指标,并分解到职工个人,初步形成了以实现承包任务为目标的自我激励、自我进取的机制。与优化劳动组合相适应,各企业还修订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提高了管理水平。
三是提高了职工队伍的素质。通过招标、投标、答辩、自荐上岗等形式,一些人才脱颖而出。领导干部增强了竞争意识和责任感,未被组合的职工也受到很大触动,重视了技术业务学习,加强了劳动纪律。
四是拉开了分配上的差距。职工工资按岗位确定,上岗职工的收入有所增加,下岗职工,包括领导干部改作一般干部的收入有所减少,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
五是促进了职工思想转变,特别是劳动观念的转变。许多下岗人员痛切感到劳动权的重要,认识到要当主人,必须首先尽义务做贡献。“上岗靠竞争,收入凭贡献”的新观念,开始在职工队伍中形成。
前一段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自始至终得到各级领导重视和各有关部门支持,步骤比较稳妥,工作比较扎实。企业一般都用半年的时间,经历了准备、思想发动、培训考核、组合、签订合同、安置富余人员阶段,多数企业较好地坚持了政策透明、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双向选择、择优上岗、干部先行的做法,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并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职工队伍,没有出现大的波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企业领导认识上还有差距,抓得不紧,工作比较粗糙,培训和考核环节薄弱。对富余人员的安置,由于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进展缓慢,劳务市场体系尚不健全,劳动力的调节机制较弱,使安置工作受到一定制约。
优化劳动组合,是深化企业改革的突破口和“牛鼻子”,必须下大力量继续抓好。对今后的工作,我们的设想是:1990年底以前,在全市所有国有和大集体企业搞完第一轮优化劳动组合,1989年在80%左右职工范围内完成(经委系统全部完成)。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改革固定工制度,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89年扩大试点,1990年起在面上逐步推开,1992年全部完成。搞好今后的优化劳动组合工作,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规范化的要求,我们拟订了《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规范化标准》(见附件),各行业可据此制定具体标准,组织企业认真实施,并搞好分类指导。
(二)建立动态优化劳动组合制度。企业要结合落实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逐层逐人签订岗位合同,合同要明确规定上岗后的职责、任务、纪律,完不成合同的要下岗,不能一次组合定终身。1989年各区、县,企业主管局、总公司都要认真抓一些点,总结经验,指导其它企业。
(三)为搞好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我们拟对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若干问题,包括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制的范围、合同期限、风险补偿、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待遇、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待业保险、劳动合同的鉴证和仲裁等提出处理意见,先在部分企业试行,根据试行情况加以修订完善,报市政府制发行政规章。
(四)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完善企业内部劳务市场。富余人员一定要下岗,要有2/3的人员另找生产、经营门路,为企业创造新的财富。企业要创造条件,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同时,各企业要完善内部劳务市场,搞好劳动力的培训和调节。
(五)各方面的配套改革要跟上。企业内部要逐步健全与优化劳动组合相适应的工资制度、劳动保险制度和培训制度;在外部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行业劳务市场和地区劳务市场,并与企业内部的劳务市场相沟通,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劳务市场体系。
(六)加强对失业人数的宏观控制。考虑到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和社会安定,设想到1992年,失业职工按不超过职工总数的2%控制,加上企业内部有1~2%的待业人员,总共大约有6~9万人。对这样一个重大的社会改革,态度要坚决,步骤要稳妥,防止出现大的社会动荡。
(七)进一步加强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我市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今后的任务仍很艰巨,面临的困难也不少,特别是传统观念方面的阻力很大,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继续下大力气认真抓好。要切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加强职代会的作用,使优化劳动组合变为企业和职工的自觉要求和行动,把劳动制度的改革推向一个新阶段。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附: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规范化标准
北京市劳动局
1988年12月25日
附件:
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规范化标准
优化劳动组合,是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精简机构,确定先进、合理的定编定员的基础上,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培训考核,对干部和工人进行聘任或组合上岗,富余人员撤下岗,形成劳动力同生产资料最佳结合,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优化劳动组合的内容包括:管理机构和劳动组织的优化,人员素质和配备的优化,以及企业劳动管理的优化。为使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工作搞得扎扎实实,收到应有的效果,并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坚持下去,特提出以下标准:
一、各单位应采取适合本行业和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以及职工队伍实际状况的方法进行优化劳动组合,不搞一个模式。但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和内容:1、制定方案和有关政策,确定编制定员的准备阶段;2、宣传和思想发动阶段;3、上岗前以职业道德、岗位责任、岗位技能、厂规厂纪为主要内容的培训考核阶段;4、干部聘任、工人组合的组合上岗阶段;5、签订岗位合同阶段;6、安置富余人员阶段。
二、实现规范化,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认真做好各种准备。主要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优化劳动组合的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配套政策一般包括:定员定额办法;培训考核办法;动态组合实施办法;富余人员的安置办法、分配办法;厂内劳务市场的暂行办法;岗位合同及签订办法等。还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在满负荷的基础上,制定调整管理机构和定编、定员的方案。制定总体方案及配套政策应坚持政策透明,条件公开的原则,并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层层进行思想发动。通过召开各种动员会,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在广大职工中广泛宣传劳动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有关政策规定,提高职工对优化劳动组合重要意义的认识,消除疑虑和误解,增强对改革用工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的承受能力,增强竞争意识和风险感、紧迫感。同时明白怎样进行优化劳动组合,自己应当怎样办。
3、先进行全员培训和考核,然后再组合。培训和考核的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岗位职责、岗位技能和厂规厂纪。考核方法应根据企业和岗位特点的不同,采取职工评议、实绩考查、问卷考试等不同方法。考核及格者取得组合权,不及格者再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取得组合权。
4、坚持层层优化组合。在培训和考核的基础上,按照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双向选择、择优上岗的原则进行优化劳动组合。一般是从领导人到每一个职工逐级双向(上级和下级)选择,采取先科室后车间,先领导后群众,先干部后工人的步骤进行,防止组合中的不正之风。
首先,调整管理机构,理顺管理层次。按照“精减、效能”的原则调整机构,撤销、合并不必要的部门和单位,突出和强化企业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和作用。
其次,干部聘用。根据工作量确定干部定员,采用条件公开、机会均等、平等竞争的办法择优聘任。聘任的形式包括直接聘任、选举聘任和招标聘任等。聘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重在实绩、不唯文凭,打破干部和工人的界限。干部未被聘用的,可以从事工人工作;工人可被聘为干部,到期不再聘用的,参加工人的组合。
第三,工人组合。首先选好班组长,然后组合工人,先在本班组、本科室、车间组合,未被组合上的可以再跨班组,跨科室、车间组合。
5、签订岗位合同。合同以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岗位任务、工资福利待遇,以及双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处理办法。职工未完成合同规定任务的应当下岗,领导未能按合同履行责任的,职工可以换岗。
6、妥善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主要是指具有劳动能力,优化劳动组合后未被组合的人员。安置富余人员的原则是以企业内部消化为主。安置的方式可以多种多样,但最主要的是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大力兴办多种经营和第三产业、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充分发挥这部分人员的作用。注意妥善安置老、弱、病、残职工和做好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工保护。
7、建立企业内部的劳务市场,实行厂内待业制度。企业内部应保留适当比例的待业人员。劳务市场的主要职能是,对企业内部待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并与行业的、社会的劳务市场沟通渠道,进行调节或劳务交流。
8、坚持动态组合。优化劳动组合不能一次组合定终身,企业内部待业人员经过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可以重新上岗;上岗的职工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可以随时下岗,形成企业内部经常性的动态组合。这种动态组合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不定期的。
9、优化劳动组合必须同分配制度改革配套进行。在进行优化劳动组合的同时,企业应进行分配制度方面的改革。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自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试行岗位效益工资、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等级工资、岗位工资、结构工资等,使在岗人员之间,岗上岗下人员之间拉开分配差距,克服平均主义,巩固优化劳动组合成果。
10、对下岗人员要做好思想工作。企业对下岗人员应具体分析,要关心、爱护,不得歧视。要有针对性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工作要做得周到、细致、耐心、诚恳。对由于表现不好而下岗的人员,既要使他们看到自己的缺点和问题,又要激励他们上进,看到自己的光明前途。如发现异常苗头,应及时反映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以防不测。
三、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精简机构和人员,消除机构重叠、人浮于事的现象,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都有不同程度提高;
2、优化劳动组合后的上岗人员,全部签订了岗位合同,实行合同化管理;
3、企业采取不同形式,形成动态化的优化劳动组合,既保证职工的相对稳定,又可以促进职工的合理流动。
4、企业富余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尤其是通过组建独立核算的多种经营、第三产业、劳动服务公司集体企业安置富余人员。
5、建立了企业内部劳务市场,少数实在无法安排的人员宁可在厂内待业,也不能回到原岗位混岗,形成企业内部的待业机制。
四、加强对优化劳动组合的领导。优化劳动组合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作复杂,政策性强,因此,企业的厂长(经理)必须亲自抓,并建立专门的工作班子。要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发挥职工参政议政作用,重大决策应经过职代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