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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8〕34号
  2. [发布日期] 1988-04-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1988年供水节水工作的通知

京政发[1988]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机关、团体,中央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各企业事业单位:

  1987年,全市供水节水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年来,进一步扩大了计划用水范围,为26389个非居民用水单位下达了计划用水指标,完成了发放用水证的工作,全市非居民用水单位基本上实现了计划用水;继续加强了用水管理,完成节水措施水管理,完成节水措施项目323项,推广节水器具8.5万套(件),换装节水皮钱23万只,全年节水6500万吨,高峰日市区自来水节水量达8万吨以上,安全渡过了夏季用水高峰,保证了全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

  近年来,全市节水工作虽取得较好成绩,但部分单位和市民对本市水资源严重匮乏认识不足,在工农业生产、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中,浪费水的现象仍很严重,各行业、各部门开展节水工作很不平衡,节水潜力很大。今年,全市用水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1987年北京地区平均降水量649毫米,虽略多于多年平均降雨量,但降雨地区偏东,官厅、密云两大水库入库水量偏少,目前两库蓄水共21.5亿立方米,只占总蓄水量的32%。地下水水位继续下降,预计今年汛期以前,地下水位将比去年同期下降2.8米。预计今年用水高峰日需水160-165万吨。目前水源九厂正加紧建设,一期工程可望“七一”建成投产,在这以前,自来水日供水能力仅为126万吨,高峰日亏水34 ――39万吨。水源九厂一期工程建成投产后,全市总供水能力可达153-160万吨。但为解决水源一厂、七厂水质硬度偏高问题,将影响日供水能力11万吨,因此,今年亏水局面仍然存在,供水形势仍十分严峻,全市节水工作不能放松。

  为确保全市人民的正常生活,尽可能不影响或少影响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市政府要求各行业、各部门和全市人民进一步提高认识,大力开展节水工作,形成以节水为荣、以浪费水为耻,人人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社会风尚,逐步把首都建成节水型城市。

  为搞好今年的供水节水工作,市政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搞好地表水资源的分配和管理。

  1、严格按计划使用地表水。

  今年,地表水可供水量为8.6亿立方米。按照保证人民正常生活,压缩工业及适当安排蔬菜和水库移民用水的原则,安排生活用水2.5亿立方米,工业用水4.3亿立方米,蔬菜和水库移民用水1.8亿立方米。

  凡使用地表水的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用水。日用水量5万吨以下的单位,月用水量超过计划5%(含5%)以下的罚款1-3万元,超过计划5%以上的罚款3-5万元;日用水5万吨以上的单位,月用水量超过计划5%(含5%)以下的罚款5-8万元,超过计划5%以上的罚款8-10万元。

  用户因特殊情况确需增加用水量时,必须提前15天向市水利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用水。增加水量实行累进加价收费,以月计划水量为准,增加5%(含5%)以下的,按原水价的2倍收费;增加5%-15%(含15%)的,按原水价的4倍收费;增加15%以上的,按原水价的8倍收费。

  在官厅、密云两大引水系统沿线安泵取水,必须申报核发设泵凭证,按计划用水。否则,除按规定罚款外限期予以拆除,逾期不拆除者,由水利部门予以没收。凡擅自安泵取水、提闸引水者,处以500-10000元罚款。

  2、市区公园湖海要认真实行计划用水。

  各园林用水单位要编报月用水计划,采取措施杜绝公园河湖跑水、漏水和水体污染。计划内用水按原标准交费,超计划用水量按地表水累进加价办法交纳水费。

  3、贯彻计量法规,把水利工程供水计量纳入国家能源计量管理范围。

  各用水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国家经委和北京市有关部门发布的计量法规要求,配备引水计量器具。从今年开始,凡引用地表水的工业企业,在计量工作定级、升级考核时,必须包括水利工程供水计量考核,否则不予定级、升级。

  4、抓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积极推广节水灌溉和栽培新技术。

  在充分发挥已有节水工程效益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发展喷灌面积10万亩,铺设地下管道200公里,衬砌渠道300 公里。积极推广测墒灌溉、地膜覆盖、水稻旱种、小麦简化栽培等灌溉、栽培新技术和科学种田,实现节水保丰收。

  二、确保城市供水、加强用水管理,把全市节水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1、加速水源九厂建设,确保城市供水能力的稳定增长。

  市自来水公司要全力以赴,做好供水高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要按计划搞好机泵设备检修,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最大限度地挖掘现有供水设备的潜力,努力实现最高运行井数、最高设备完好率、最高供水能力,使原有水厂发挥最大的效益。要在掌握供水规律的基础上,实现科学调度,有计划地完成水网勾调工程,把低压供水区域缩小到最低限度,提高供水质量。

  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部门要把保护水资源列入重要职责,作为重点工作认真抓好。要组织足够力量加强水源地检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防止地下水源污染,确保地面水水质。

  各有关施工单位要克服困难,加快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水源九厂一期工程在今年“七 #8226;一”建成投产。

  2、改革计划供水指标管理办法,充分调动计划用水单位节水的积极性。

  为充分调动计划用水单位节水的积极性,促使轻视节水、浪费用水的单位迅速改变面貌,从1988年起,对计划供水指标管理办法进行改革,即在坚持节约和适当压缩的原则下,实行区别不同情况,按不同比例核定、压缩供水指标的办法。1988年各计划用水单位供水指标,均以1987年计划供水量为基数。对于严格执行市政府规定,积极开展节水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原则上不再压缩计划供水指标,并在其生产发展确需增加用水指标时,经市节水办审核,给予适当照顾。对于用水管理薄弱,不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未按时完成节水措施项目,不积极开展节水工作的单位,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视其浪费用水情况扣减其计划供水指标的2%-10%。对于至今仍存在直排水、职工家属用水仍实行包费制,以及严重跑、冒、滴、漏等浪费用水的单位,除按规定加重处罚外,扣减其计划供水指标的10%-15%。

  计划供水指标下达的具体办法:

  首先由各主管局(总公司)根据上述原则,以1987年计划供水总量为基础,区别下属单位节水工作不同情况,提出本系统内部指标调整方案。月用水量3000吨以上的单位,其供水指标经市节水办审查后,直接下达到用户单位;月用水量3000吨以下的单位,除市经委系统、市建委系统由主管局,驻京部队由主管部门分别下达供水指标外,其他单位的计划供水指标,由区节水办审核下达。远郊区县的非居民用水户,月用水量3000吨以上的单位,由市节水办审核下达供水指标;月用水量3000吨以下的单位,由区(县)节水办审定下达供水指标。

  自备井水、自来水必须按计划分别使用、考核,不得混用。需互调指标时,应提前15天报市、区(县)节水办审核批准。

  转产和短期停产的单位,必须及时向市、区(县)节水办申报,重新核定供水指标。减少的指标可暂时保留,待恢复生产时经批准后使用。凡不及时申报的,除扣减供水指标外,多用水量按超计划用水处理。

  3、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节水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节水工作管理。

  市、区(县)节水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节水工作方针、政策,加强节水执法工作,落实各项节水法规,加强对各单位节水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区(县)节水办公室要按其职责范围,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浪费用水罚款等各项规定。除市、区(县)节水办外,其他单位一律不得收取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和浪费用水罚款。

  为加强对市经委系统、市建委系统、驻京部队月用水量3000吨以下的单位节水工作的检查监督及管理、考核,在明年年底前,将分期分批将这些单位的节水工作划归区、县节水办公室管理。

  各业务主管部门的节水工作机构,要积极开展本系统节水工作。计划供水指标下达前,按各下属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指标调整方案;指标下达后,负责对下属各单位计划用水的督促检查,保证计划用水任务的完成。负责本系统节水措施项目的审核和申报立项工作,并保证按计划完成其建设任务。

  4、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依法管水。

  各部门、各单位和全市人民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市政府发布的各项节水法规,不断提高节水法制观念。今年要制定有关水平衡测试管理、节水科研管理、节水措施管理费管理等办法,逐步建立健全节水法规体系;要认真执行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和浪费用水罚款办法,对于严重浪费用水的单位,要按规定从重处罚。为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对于超计划用水单位累进加价收费实行无承付托收,不得退划。对拒不执行的按退划金额处以10%的罚款,并酌情扣减当年用水指标的2%一10%。

  5、全面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提高节水科学管理水平。

  为提高节水工作的科学管理水平,全市所有计划用水单位都要按市政府的规定,认真进行水平衡测试工作。月用水量8.5万吨以上的单位,在今年内必须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由市节水办组织验收。月用水量万吨以上单位,要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水平衡测试,并达到验收标准。没有按时完成测试工作的单位,酌情扣减当年用水指标。各行业、各单位要在水平衡测试基础上,摸清用水现状,制定先进的用水定额,经市节水办审定后,作为科学用水的依据,为逐步实行用水定额管理打下基础。

  6、建立节水示范工程,深入开展节水科研工作。

  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节水科研工作。市节水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在电镀、纺织、造纸、酿造等行业,建立有代表性的节水示范工程,深入开展“电镀废水零排放”、“色水处理回用”、“造纸行业和酿造行业新技术、新工艺”、“中水处理设备小型化系列化”等方面的节水科研工作,结合建立节水示范工程,创办节水示范工厂。要继续进行居民用水定额、水的价格体系以及供水、节水管理科学化等软课题的研究,把节水工作全面开展起来。

  要搞好节水技术培训。从今年起市节水办要有计划地举办节水技术培训班,力争在两三年内把区、县节水工作人员中的骨干轮训一遍。

  7、大力抓好节水设施建设和节水器具推广应用。

  对1987年以前建成的节水设施要加强维护、保养,使之充分发挥节水效益。因管理不善而自行停用的,要按规定给予处罚。

  对于已列入重点的150项节水措施,有关单位必须保证在6月底前完成并投入使用。对逾期未完成或虽已完成但没有使用的单位,要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处罚,并扣减其当年计划用水指标。

  建材生产部门要积极进行新型节水器具、器材的开发、研制,组织大批量生产,逐步形成节水器具的系列产品。市节水办要积极参与节水型器材、器具的技术质量鉴定,推广合格的节水产品。

  今年,要把全市浴池(含单位浴池)全部换装上节水淋浴器,同时安装冷热水混合装置。居民楼及单位用水龙头,要全部换装节水皮钱。推广安装节水型坐便器3万套,改造旧坐便器水箱配件2万套(件)。

  8、广泛深入开展节水宣传工作。

  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国家提出的“要把合理利用水资源作为基本国策,提高到与人口、粮食同等地位加以重视”的精神,使全市人民进一步提高对节水工作重大意义的认识,解决松劲、畏难、与己无关、节水到顶等错误认识,增强搞好节水的自觉性,树立节约用水光荣,浪费用水可耻的社会风尚。

  各级领导同志要充分重视节水工作,特别在夏季用水高峰时,要组织力量进行节水工作的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通过以上措施,预计全年可节水2500万吨,高峰季每日可节自来水8万吨。如遇持续干旱,在高峰日预计仍亏水11-23万吨,市有关部门仍需对部分工厂采取限制供水等应急措施。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坚决贯彻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规定,把今年的供水节水工作搞得更好,为尽快把首都建成节水型城市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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