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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7〕73号
  2. [发布日期] 1987-06-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百货大楼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

京政发[1987]73号

市商业委员会,市第一商业局,北京市百货大楼: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精神,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百货大楼《实行两权分离深化企业改革试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试行,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化企业改革,搞活大中型企业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商业委员会和市第一商业局要加强指导,切实抓好市百货大楼的改革试点。计划、财政、税务、劳动、银行、物价、经贸、海关、外汇等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及时协调,认真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百货大楼在实施改革试点方案中,要注意眼睛向内,挖掘潜力,完善内部经营机制,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服务水平,为搞活大中型商业企业摸索和积累经验。

北京市百货大楼实行两权分离深化企业改革试点方案

(1986年6月8日)

  北京市百货大楼1955年开业。目前面积4.1万平方米,比开业时增加57·7%,其中营业面积1.8万平方米。从业人员3300多人,比开业时增加94.2%,其中女职工2100多人,党员449人,团员1067人。1986年销售额37063万元,利润额2574万元,均比1956年增长3.9倍。经营商品3.4万多种。第二步利改税后,企业留利13.93%。31年上缴税利4.34亿元,相当于兴建大楼投资的96倍。

  近几年,围绕搞活企业进行了以下几项改革:

  ——随着“三多一少”流通体制的逐步形成,横向经济联系加强。商品自采比重由改革前的23%增至80%,企业经营灵活了,商品也丰富了。

  ——实行了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岗位责任制,初步打破了“大锅饭”,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利改税后改变了“统收统支”,企业开始有了一定的自主财力。

  ——在分配上、人事上、价格上,企业有了一定的自主权。

  但是,改革仅是开始,企业的经营机制还不完善,离搞活还相差很远,主要问题是:

  1、企业留利水平低,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很弱。现在每年留利400多万元,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无力更新设施和向外辐射。横向联合、开办分店等开拓发展的计划难以实施,不能充分发挥企业潜力以满足社会的巨大需求。

  2、企业自主权不配套,不落实。财政上对企业留利分配控制过死,一些“合法”不合理、时过境迁的规定,企业无权改变;商品价格的浮动限制过死,如服装一类商品,不能随季节、款式的变化而上下浮动价格,不能灵活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人事任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无权自主,该精简的精简不了,该调整的调整不动,不时受上级有关部门的干预。

  3、平均主义思想根深蒂固,分配上的“大锅饭”至今尚未完全打破,影响着企业和职工积极性的发挥。企业对国家只负盈不负亏的问题也还没有从体制上得到根本解决。

  为了进一步发挥老企业的潜力,使之进一步活起来,必须继续改革,深化改革。

  一、深化改革的意见

  遵照田纪云副总理的指示精神,在不改变全民所有制企业性质的前提下,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企业的经营机制,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企业能够更加独立自主地开拓发展;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为企业提供一个更加适宜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走挖潜——积累——发展的道路,大力开展横向联合,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有步骤地向企业集团过渡。

  (一)调整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1、企业实行“两保、一包、一挂”一定四年(1987年至1990年)的经营责任制。

  “两保”是:①保实现利润。1987年至1990年各年度的商业实现利润保证超过1986年度实际商业利润额2574万元。②保企业生产发展基金。企业留利用于生产发展的基金保证不低于核定的比例35%。

  “一包”是:包上缴利润。除营业税、所得税照章缴纳外,以1986年应上缴调节税685万元的90%,即617万元,为1987年至1990年各年度的上缴利润定额。如完不成上缴任务,用企业自有资金补足。

  “一挂”是:上缴税利与工资总额挂钩浮动。挂钩比例为1:0.7。

  实行上述办法,既可保证上缴国家的税利(前劲),又可保证企业自我发展的能力(后劲),同时,能更充分地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2、落实企业经营者的自主权。

  企业现有的经营权、决策权、干部任免权、人员招聘权、分配权、机构设置权等要进一步落实,并得到不受干预的保证。同时,还应拥有以下权力:

  ①为使经营商品向更高层次发展,为外宾、华侨及国内消费者服务,经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有权经营旅游商品和搞小批量订货,并采用多种办法解决外汇周转金。

  ②友谊服务部经营的高档优质商品,除国务院有关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外,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经市物价部门审查,企业有权自定优质适销商品的价格。其定价和管理权限享有市友谊商店同等待遇。

  ③企业留利由企业按财政核定的各项基金比例,自主使用。企业有权制定符合国家财政法规的内部财务规章,报上级审查备案。企业有权根据发展需要,委托银行发行债券,并纳入本市信贷计划,以及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其它形式筹集资金。

  3、明确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

  北京市第一商业局是国家资产所有权的代表,对北京市百货大楼行使政府管理权。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协调,服务。

  (二)深化企业内部改革。

  1、实行经理负责制。

  ①经理是企业全权代表(法人),直接对国家(具体为市一商局)负责。

  ②在清产核资基础上,签订合同,经过公证后,实行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

  ③由上级审计部门对经理任期内的工作实行审计监督。

  ④由市一商局对经理任期目标实施情况进行考评。成绩卓著者,经上级批准,工资收入可高于职工平均收入水平的1倍以上,最多可高出3倍;反之给予经济处罚,并作行政处理,直至免职和处分。

  ⑤制定企业章程,理顺企业党、政、群三方面的关系。

  2、完善企业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

  ①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层层分解,逐级承包,形成相互联系的目标网络体系。

  ②目标完成情况与职工个人利益挂钩。

  ③责任目标主要包括:经济效益、服务质量、管理水平、职工技能四项。

  ④逐步推行全面质量管理。

  3、改革劳动管理和分配制度。

  ①合理组织劳动,实行“工作组合制”和“等工制”。

  ②试行职工休假制度。

  ③制定企业工资标准,严格管理和考核制度,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坚决打破“大锅饭”。

  二、今后目标及效益保证

  实行上述改革方案,企业将拥有必要的经营自主权和自我发展能力,按照既负盈又负亏的原则,保证实现下列发展目标,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一)一期目标:

  1、扩建燕山服装店,面积1000平方米,年销售额2000万元。

  2、发展海淀区东升商店,建成密云服装分厂。

  3、向金狮自行车厂、香雪海冰箱厂等企业参股投资,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发展农商、工商、商商之间的横向联合,稳定货源,增加销售。

  4、改善经营方式,增加便民服务项目,开展邮购业务、送货上门、维修到户等。

  5、开设友谊服务部,经营国内外高档名优产品,使经营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二期目标:

  1、改建东长安街的江苏商店。

  2、改建服装厂为时装厂,实行“前店后厂”,创新服装款式,实现生产经营一体化。

  3、新建百子湾物流中心,为开展批发业务服务。

  4、自办有特点的中西糕点厂和快餐厂,实行自产自销。

  5、利用百货大楼的牌匾,挂点开店,并输出管理技能。

  6、开发应用电子计算机管理。

  7、更新改造营业主楼及其设施。

  8、跨地区、跨行业参股,向全国名优产品厂家投资。

  9、发展企业群体,建立企业集团。

  (三)经济效益

  1、销售额由1986年3.7亿元增至1990年5.2亿元,增长40%,年递增8.87%。

  2、利润额由1986年2574万元增至1990年3500万元,增长36%,年递增7.98%。

  3、上缴税利由1986年3074万元增至1990年4154万元,增长35?1%,年递增7.82%。

  4、企业四年留利3157万元,较现行第二步利改税办法多留475万元。

  5、职工人均工资年增长74元,年递增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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