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 政策公开 > 政府文件 > 1986-2014政府文件 > 市政府文件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7〕112号
  2. [发布日期] 1987-09-0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陕西省联合扩建铜川市铝厂二期工程补偿贸易协议书的批复

京政发[1987]112号

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市物资管理局、北京汽车工业联合公司:

  你们《关于申请批复<北京市、陕西省联合扩建铜川市铝厂二期工程补偿贸易协议书>的请示》悉。

  市政府同意《北京市、陕西省联合扩建铜川市铝厂二期工工程补偿贸易协议书》,请认真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1987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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