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5]3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高等院校:
为了适应我市现代化建设对专门人才的需要,加强对大学分校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经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家计委、教育部同意,决定在十二所大学分校的基础上建立北京联合大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联合大学是一所市属的、多学科的综合性大学,简称北京联大,在校学生总规模近期为一万二千人。
二、北京联大分设下列十二所学院:
文理学院(北京大学分校);
经济管理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
文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二分校);
职业技术师范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分校);
外语师范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分院);
旅游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分院);
自动化工程学院(清华大学分校);
电子工程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分院);
机械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大学一分校);
轻工工程学院(北京航空学院分院);
纺织工程学院(北京工业学院分院);
中医药学院(北京中医学院分院)。
三、北京联大各学院仍为相对独立的实体,其级别和待遇不变。各学院的专业设置由北京联大统一规划,要互有分工,各有重点,并实行多层次办学。在办好四年制本科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二、三年制专科。
四、本市现有的机电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以及郊区的十所大学分校,一并纳入北京联大统一协调管理。
五、北京联大是我市培养高等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望各有关部门切实关心这所大学的成长,对其发展和建设给予支持和帮助。望北京联大及所属各学院继续依靠有基础的大学,紧密结合北京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