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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3〕108号
  2. [发布日期] 1983-07-1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对建设项目超概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发[1983]10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对建设项目超概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通知,请按照执行。

  一、由市建委、计委、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会同市委城市建设工作部组成工作小组,对荧光灯厂和西苑饭店扩建、北京煤气厂扩建工程进行检查。

  二、各区、县、局在最近期间,各选择两个超概算比较突出的建设项目,由负责同志带队,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应是国家预算内和地方财筹投资的建设项目。   请各单位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于八月底以前报市建委,由市建委汇总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市计委、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务院关于对建设项目超概算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国发〔1983〕102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纠正基本建设中的浪费现象和不正之风,国务院决定对一部分建设项目超概算的情况进行检查。现通知如下:

  一、由国家计委会同中纪委等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工作组,对柳州水泥厂扩建工程和京杭运河工程进行检查。

  二、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也要在最近期间,选择两个超概算比较突出的建设项目,由负责同志带队,进行检查。

  三、检查工作要从检查突破概算情况入手,认真解剖“麻雀”,查明原定投资多少,超过多少,哪些是由于原来报计划时“钓鱼”,有意打低而超过的;哪些是由于前期工作没有做好,匆忙上马造成超支的;哪些是由于有关方面敲诈勒索而超过的;哪些是设计、施工管理不善损失浪费的。要通过检查,分清是非,查明责任,是谁搞的,为什么要这样搞,要作为责任事故来检查。检查时一定要实事求是,公正严明,铁面无私,毫不含糊。对于那些玩忽职守或违法乱纪、敲诈勒索,造成国家财产严重损失浪费者,要严肃处理,直至绳之以法。

  四、要通过典型解剖,认真分析基本建设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制定改进管理、杜绝浪费、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措施,并建立和健全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度。

  望将检查情况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        

  一九八三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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