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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4〕142号
  2. [发布日期] 1984-12-1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本市饭店、旅馆建设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请示》的通知

京政发[1984]1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市计委《关于本市饭店、旅馆建设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以来,市人民政府为解决“住店难”问题,专门成立了旅馆建设工作小组,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在具体工作上,放宽政策,简化审批程序,实行现场办公,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旅馆建设进展较快。截至十月底,已批准建设饭店、旅馆一百四十九个,年内可竣工二十八个,“住店难”的问题将逐渐缓和。

  目前,我市高、中、低档饭店和旅馆,仍远远不能适应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需要。对饭店、旅馆的建设,不仅要适应日益增多的国外旅游者和在京召开的国际会议的需要,而且要充分考虑国内游人和来京办事人员很多的情况,因此,还要继续放宽政策,加快饭店、旅馆的发展速度。与此同时,还必须相应地安排交通、电讯建设,大力兴建观光游览场所、游乐设施、购物中心、饮食中心,为来京的国内外人士提供第一流的服务。

  今后,在旅馆建设中,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全民、集体、个人一齐上,“外引内联”相结合的方针,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各方面利用自己的现有条件,兴办饭店、旅馆。市计委和市旅馆建设工作小组要继续抓紧工作。饭店和旅馆的设计,都要搞成开放式的,底层都要有为群众服务的餐厅、商店等服务设施和游乐场所。已批准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按此精神修改设计。

  对建设饭店、旅馆,既要采取积极的态度,又要扎扎实实,注意进行积极的综合平衡。利用外资建设的项目,要做好可行性研究,认真核算外汇平衡和还款能力,不要贸然同外商签订协议。要切实落实资金、材料,注意衔接安排好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交通、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所有饭店、旅馆建设项目,都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经批准立项的饭店、旅馆,半年后资金、材料等还没有落实的,市计委可以撤销立项。

  全市饭店、旅馆要逐步形成合理布局。要在市区范围内,特别是三环路附近多安排一些。经市规划局批准,允许占用近郊一些菜田。

  当前,要集中力量把已批准的旅馆建起来。市计委在一九八五年基建计划中已经做出具体安排,有关区、县、局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主管,层层建立责任制,抓住不放,一抓到底,力争提前完成。

  市属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争取经过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上解决本市“住店难”的问题。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关于本市饭店、旅馆建设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现将关于本市饭店、旅馆建设情况和今后安排意见请示报告如下:

  一、根据今年初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关于解决我市“住店难”问题的指示,经过努力,各方面建设饭店、旅馆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不仅区、县和各局积极兴建,而且中央各部、一些省市以及不少外商也纷纷提出愿意投资与我市合建。截至十月底,仅经市计委批准的地方项目已达一百四十九个,总规模为客房三万六千间,床位八万张,超额完成了今年初要求安排五万张床位的任务。此外,还安排了公寓二千二百套,写字间一千一百六十套。以上共计建筑面积二百八十八万平方米(接近我市全部地方基建项目一年竣工面积的总和)总投资三十一点六亿元,相当我市地方基建规模两年投资总额之和。在总投资额中,利用外资二十三点七亿元(人民币)占四分之三,向中央有关部门集资一点一八亿元,我市有关区、县、局自筹六点七亿元。基本上未向市财政要钱。

  在一百四十九个项目中,有涉外旅馆四十九个,客房一万六千间,床位三万二千张(包括每间平均造价在十万元以上的高档饭店六千五百多间,占涉外饭店的百分之四十,占全部项目的百分之十八,投资额十九亿多元)。这些旅馆建成后,连同中央在京建的和现有的涉外饭店,客房总数可达三万八千间,如按每间客房年接待一百人次计算,每年可接待外宾、华侨三百多万人次,常驻外商三千七百多家,相当于八三年实际接待外宾和常驻机构的七倍。还有接待国内旅客的旅馆一百个,客房二万间,床位四万八千张。这些旅馆建成后,“住店难”的矛盾可有所缓和。

  对旅馆建设工作,绝大多数区、县、局积极性很高,工作抓得很紧。海淀区区长亲自担任旅馆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已批准建饭店、旅馆十六个,做到了地点、资金、计划进度、责任制等基本落实,半数项目已开工,有两个饭店“十一”前已交付使用,其中“紫玉饭店”仅用半年时间即建成营业。石景山区十一个项目已有一个开始营业,九个开工建设,预计明年底除一项外均可竣工。农场局今年国庆前已有三个新建旅馆开始营业。市规划、市政、电信、供电、物资、银行等有关部门也都积极配合。尽管今年材料缺口很大,物资和建材供应部门对旅馆所需补助三材,都千方百计给予支持。他们还召开了定货会,不仅供应三材,还供应家具、卫生洁具、装修材料等,尽可能为各单位提供方便。市规划局在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专门组织力量审查旅馆项目,主动提供建设地点,及时划定用地范围,认真审查建设方案。

  经过各部门努力,今年能开工的项目共有七十二个,占已批准项目的二分之一,客房数占总规模的三分之一。其中今年能竣工的有二十八项,客房五千三百六十八间,床位一万二千零四十六张。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外宾住宿紧张状况。据各单位初步安排,一九八五年能竣工三十八项,客房六千间,一九八六年能竣工五十四项,客房一万四千间,公寓五百多套。预计到一九八六年底,共能完成客房二万五千多间,占已安排任务的百分之七十,其余的(主要是高档的大项目)将在一九八七年至一九八八年完成。

  最近,我们检查了旅馆建设情况,发现以下问题:

  第一,少数项目有待进一步落实。其中有四个旅馆建在市内繁华地区,拆迁难度很大,近期难以动工;两项建设地点不落实;还有十二项资金没有落实或正在寻找投资对象。

  第二,个别旅馆建成后有出租转卖现象。如丰台区太平桥旅馆,卖给了中国食品协会;朝阳区南磨房旅馆,把部分房间租给了市农工商开发贸易公司当办公楼;饮食服务总公司的栖凤楼旅馆,新建客房楼租给了经贸部所属单位当办公用房。

  第三,建筑材料非常紧张。仅按目前已安排利用国内投资的一百一十八项(一百二十七万平方米)计算(利用外资部分以全部进口三材计算),共需钢材六万三千吨,木材三万八千立方米,水泥三十五万五千吨,约占我市地方基建全年所需三材总量的三分之一。虽经市物资部门多方努力,我委多次向国家计委和国家物资总局申请,以及市政府向国家计委写报告,都未能得到解决。

  以上问题,我们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设法解决。

  二、我们虽然安排了上述规模的饭店建设,但“住店难”的问题未能根本解决。

  从国内看,来京流动人口剧增。去年,每天约三十万人,目前已达七十至八十万人,但全市旅馆及内部招待所总共只有二十万个床位,即便我们已安排的旅馆全部竣工,也只增加四至五万个床位,差距仍然很大。许多来京旅客只好投亲靠友,少数人甚至露宿街头。今年国庆节后,有的在火车站排队两天两夜找不到住处,外地群众对此十分不满。

  从国外来宾看,在我们严格控制和设施不全的情况下,每年来京外宾人数仍以百分之二十以上的速度递增。去年来京外宾五十点九万人次,为七八年的二点七倍。旅游旺季,也有不少外宾找不到住处,有的只能在饭店大厅过夜,外宾对此怨声载道。因此,大力加强旅馆建设仍是当务之急。必须在今年已经起步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继续扩大旅馆建设规模,加快建设进度,以适应国内国际来京旅游人员持续猛增的需要。

  北京大力发展饭店、旅馆的条件十分优越。

  首先,北京是首都,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又是国际交往中心,历史悠久,有山有水有文物古迹,旅游资源极为丰富,是全国最热点旅游城市之一,对国内外游客具有很大吸引力。国家实行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政策,来京客人将越来越多。

  其次,投资来源比较多。不但各区县积极性高,企业富了也愿把资金投向这方面,中央在京各部门、驻京部队、兄弟省市都愿投资。外商对在北京建饭店、旅馆热情也很高。

  第三,中央和市、区各级领导十分重视。最近,耀邦、万里、启立等领导同志指示北京大办旅游业、大办第三产业,市主要领导亲自抓这项工作,各部门、各区县领导也积极抓。许多单位经过几年努力,已摸索了一些建设饭店、旅馆的经验。这些都将有力地促进本市饭店、旅馆的建设。

  三、今后安排意见:

  (一)大力抓好已安排项目的建设,务求多竣工、早竣工。各区县局要确定专人抓这项建设并在最近对所有项目进行一次检查、总结,要保证今年建成二十八个项目,对其余项目也要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对明后年计划建成的项目,要在资金、材料、拆迁、配套设施和施工进度等问题上,会同有关部门逐项落实。凡尚未确定项目负责人的,要尽快确定。要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要编好工程进度计划,争取更多的项目能提前竣工。建议凡是提前竣工的,可以提取适当奖金,奖励有关人员;工程拖期又没有及时采取有力措施的,要处罚。三大材料供应,明年将更紧张,市计委将会同物资部门千方百计进行筹措,同时各建设单位也要抓紧筹措,但不要挖重点项目的材料,不能倒买倒卖。饭店用车,我们拟安排一批必要的工作用车,旅客用车拟组织各出租汽车公司包干负责解决。电话问题,请市电话局大力协助解决。

  (二)继续安排一批旅馆建设项目,特别要重点发展社会旅馆。要大力建设中低档旅馆。根据旅游部门对客流情况的分析,高中低档合理的比例大体应是一比四比五。今后,特别要着重建设既能接待外宾、又能接待内宾和会议,适应多种需要的饭店和旅馆。

  许多外宾反映,他们来京时间有限,希望能住在市中心区,以便利用旅游间隙或夜间看看市容、商店,坐出租车也节省费用。因此,今后再建饭店旅馆应尽可能在城区,其次是靠近城区的近郊区。建议在交通方便、位置适当的地点,拿出一定数量的大田、菜地来建设旅馆。

  (三)要充分利用国内资金来源,采取国家、地方一齐上,全民、集体一齐上,本市、外省市一齐上的方针,充分利用北京的优势,欢迎在京的中央各部门、各省市来京发展旅游事业。对于中央各部门劳动服务公司办集体所有制旅馆、饭店,应欢迎、支持,与地方一视同仁。但不能借机增加进京人口和进京新单位,不许借机建办公用房,不许将国家资金转入集体。要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或农村集资办旅游场所和社会旅馆。一些不宜放在城区的工厂或产品无销路的工厂以及企事业经整顿多余的人员,都可转入发展第三产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选址方面应适当放宽尺度。对于利用外资,要在认真做好外汇平衡的前提下,适当发展。

  (四)在建设旅馆、饭店的同时,必须大力配套建设餐馆、食品商店、游乐设施,并向社会开放。根据国外旅游业经验,一般住房收入只占旅游业收入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收入是靠餐馆、游乐和商业。我市目前设计的饭店一般注意了住房,而对餐馆、游乐、商业等注意不够。特别是大量饭店不对国内开放,不能适应国内的多方面需要,这一问题要认真解决。广州中国大酒店在底层开辟饮食一条街对社会开放的作法,值得学习、大力推广。设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修改。

  (五)各项旅游旅馆建成后,严禁出租或卖给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办公、业务用房。拟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具体办法,监督执行。

  (六)在建设旅游饭店的同时,要搞好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主要是航空、邮电、旅游点、市内交通、市政设施等。

  北京市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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