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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3〕193号
  2. [发布日期] 1983-12-2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批准《宣武区人民政府建设滨河 公园初步方案》的通知

 

 

京政发[1983]19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
批准《宣武区人民政府建设滨河
公园初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原则批准宣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滨河公园初步方案》,现转发给你们,望按此执行。
    宣武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央书记处对首都建设方针的四项指示,落实《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北京市园林绿化五年规划》,继西城区人民政府整治什刹海风景区之后,从自己的实际出发,主动地提出治理本地区的方案,准备把一个比较偏僻、又乱又脏的地方建设为可供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文化活动和休息娱乐的公园,这种主动精神,值得提倡。市政府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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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其他区迅速提出整治本区的方案,为绿化美化首都做出贡献。
    滨河公园的建设工作由宣武区负责,并组成有各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领导小组,宣武区李瀛同志任组长,董质彬、王全宝、张金城同志任副组长。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陈向远同志协助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和西城区、丰台区要积极支持建设滨河公园的工作。凡在滨河公园建设规划范围内占地单位的搬迁工作,市属单位要按照宣武区的要求无条件搬迁,区属单位由宣武区负责;居民住户的搬迁,一般由所在单位负责安置,个别特殊困难的,由宣武区解决。全部搬迁工作要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底以前完毕。建设工程所需材料,由市计委、市建委负责解决。河道的治理,由市水利局负责设计和安排。绿化所需苗木,由市园林局解决;同时,宣武区也要自己发展些苗圃。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由区政府负责,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精神,采取区财政拨款,发动各有关部门、单位集资,组织党政军民学各方面力量参加义务劳动等办法解决。市政府从一九八四年城市建设经费拨款五十万元予以补助。
    市政府要求,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前力争把滨河公园建设成初具规模、具有“滨河”特色、环境清静的地方,迎接国庆三十五周年。
    附:宣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滨河公园初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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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武区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滨河公园初步方案

    为了落实《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和《市园林绿化五年规划》,我区决定把建设滨河公园作为全区党政军民学共建北京文明城的一个具体建设项目,并进行了初步调查研究,制订了建园规划方案。现将有关的几个问题报告如下:
    一、滨河现状
    此处为西护城河。北起西便门,南至外城西南角。流经西城、宣武、丰台三个区,总长三千八百米(属西城区六百米,丰台区五百米,其余二千七百米在宣武区境内),从河岸到便道均宽四十米,总面积为十五万二千平方米。以广安门为界,北段长九百六十米,面积近四万平方米;南段长一千七百四十米,面积约七万平方米。滨河北段西侧有辽代古迹天宁寺塔,南段西侧有金中都太液池遗址,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滨河除南头东侧有个南菜园公园外,其它地段周围半径一公里以内没有区域性小公园和较大的街头绿地,但工厂多,人口密度大,群众休息活动没有场所。待北京新火车站建成后,途经滨河路的乘客及迎送人员流量会大幅度增加。无论从目前群众生活需要出发,还是从未来发展考虑,都很需要在附近建设区域性小公园,作为群众的文化休息活动场所。现在的滨河沿岸具备建成一处滨河公园的自然条件和现实条件。滨河沿岸原来预留的绿带范围,现在虽被一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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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章占用或临时占用,但没有大型永久性建筑,居民住户也不太多。现在南段有二十六个单位占用,其中市级单位二十三个,区属单位三个,绝大部分是违章占用作为堆料场、停车场等,少部分是工厂的生产车间。住户有五十九户,其中十四户为一般居民(四户有产权,十户是违章乱建的),另四十五户是市政四公司把临时施工工棚改住家属。北段有七个单位占用,其中市级五个,区属的二个。居民九户,其中四户有产权,五户违章自建。北段占用的单位中,市城建二公司一家占地面积近二万平方米,主要利用此地存放着过去修地铁时的旧钢材物料,为七家占地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六。上述有关单位如立即动员搬迁,我区明春即可开始绿化建设。将来河道经过治理,把河坡、水面及东岸河道树绿带统一进行绿化、美化建设,对水面加以开发利用,使两岸风光和河面景色浑然一体,则这个公园、绿地功能的有效面积可扩大一倍以上。整个西护城河可以形成一个四、五十万平方米的风景带。建成后将大大改善这一地区的环境面貌,这是我区广大群众多年渴望实现的一件大事。
    二、建园设想
    滨河公园拟建成一个方便群众活动的开放性的具有滨河特点的文化休息场所,植物花卉配植以北方乔灌木、常绿树和花卉为主。喷泉、花架、亭廊等建筑小品采取新型设计手法,使用现代材料建造。小广场、园路等活动空间适当增大比例,设摄影、饮食小卖部、花卉、小工艺品出售处等为游人服务的项目。整个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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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公园在设计上既有统一风格,又有功能分区。北段是主要景区,水平高于南段,建筑比例也略大;南段拟开辟一个小型花圃区,既可为游人观赏,又为整个滨河公园花卉配植服务。花卉供应上以园养园,自给自足。
    三、资金来源
    按目前的设计,滨河北段,园路面积一万一千四百零八平方米,建筑面积一千六百八十一平方米,种植各种乔灌木五千六百九十株,绿篱一万二千五百株,攀缘植物一万株,共二万八千一百九十株丛。共投资概算为三百万元。南段园路广场约五千至七千平方米,园林建筑一千平方米左右,植物配植包括绿篱、攀缘植物共二万四千株丛,共投资概算二百万元。南北两段计投资概算总共五百万元。考虑到目前国家经济状况,拟分期分批逐步实现。我们计划在一九八四年首先把绿化搞上去,规划中的园林建设项目次年实现。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原则,在全部投资中,除区财政拨给的部分外,其余部分我们拟采取社会集资的办法解决,即在全区各系统和驻区的中央、市属单位中募集资金,或统一规划,把建设项目分段分项包给单位完成,并发动群众义务劳动。同时希望市政府在财力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园林建筑所需材料请市计委列入计划,以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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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在滨河沿岸占地的单位,要服从这一建设规划,由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自行安置,无条件迁走,把场地腾空。属于居民住户,一般要由职工所在单位负责安置迁走。上述各单位要在一九八四年二月底以前迁完,以便抓住春季植树季节,按时动工兴建。滨河南段个别有特殊困难的,至迟在一九八四年五月底以前迁完。在滨河路的一○九路公共汽车调转站,如暂时迁不走,可以缓迁,但要服从统一规划,缩小占地范围,负责把现场维护装饰好,与滨河公园风格协调。
    五、绿化苗木
    滨河公园在视野开阔地区,无论绿化和园林建筑,最好是短期集中建设,迅速见效,立即生景。因此,绿化时需要栽植一些观赏价值较高和规格较大的苗木,一九八四年需要的苗木,望市园林局给予支持。
    六、组织领导
    建立滨河公园建设领导小组,由李瀛任组长,董质彬、王全宝、张金城任副组长,并邀请市园林部门、水利部门和驻区有关中央、市属单位及部队的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同时,根据需要抽调干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展开工作。
    以上规划方案妥否,请批示。

                             宣武区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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