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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1〕134号
  2. [发布日期] 1981-11-0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一九八一年度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京政发[1981]1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一九八一年度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一九八一年度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1〕137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政治部、国防科委:

  国务院同意国家计委、教育部、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关于一九八一年度全国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和分配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按此执行。

  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是国家建设的重要力量。做好人才的分配使用工作,对促进国民经济调整和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各部门和各省、市、自治区要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各主管单位和各高等院校要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对今年大专毕业生的分配使用,要着重加强生产第一线。毕业生到达工作岗位后,各单位要关心他们政治上和业务上的进步,使他们得到实际锻炼,继续提高,迅速成长。

  国务院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九日    

关于一九八一年度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问题的报告

国务院:

  根据中发〔1979〕66号文件和国发〔1981〕23号文件的规定,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和省、市、自治区编制了一九八一年度全国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方案,现报告如下:

(一)

  一九八一年度全国共有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二十九万多人。其中:由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培养的研究生一万一千多人,共有专业一千六百多种;大学本科生十六万多人、专科生十万多人,共有专业八百四十五种。今年的毕业生,人数多,专业细,又有三种不同的学制,分配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今年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提出需要大专生五十二万多人,约为毕业生总数的二倍。多数专业供不应求,约缺十九万多人;一部分专业供过于求,约多一万多人。供不应求差距较大的是政法、财经和工科中的地质、矿业、动力、机电、建筑、轻纺、粮食、运输、通讯以及林科、外文的一些专业等。供过于求比较突出的,主要是原子能、冶金、海洋方面的专业和一些专业设置过细、学习内容太窄、适应性差的专业,毕业生难以完全结合专业安排工作。

  当前,各方面都在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逐步改组经济结构,大力发展消费品生产。在这种形势下,为了适应新的要求,迫切需要调整科技干部队伍的专业构成,需要增加配套专业、通用专业和轻纺专业以及经济管理专业的人才,因而这些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的情况就更加明显。另一方面,由于某些任务的缩减,使一些部门对口的专用专业、军工专业和新技术专业,有的暂时出现了相对多余的情况。反映在高等院校培养人才的科类比例和专业设置与需要不适应的问题就更为突出,过去存在的一些长线专业和短线专业的供需矛盾也显得更加尖锐起来。

  从今年毕业生的供需情况看出,供不应求的专业,当前不可能满足各方面的需要,只能照顾重点。暂时供过于求的专业,除了在分配时妥善安排外,应当在编制长期规划中,结合教育事业调整,加以解决。

(二)

  关于对今年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的编制,是先由培养单位根据毕业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和本人具体情况对分配使用方向提出意见,主管部门汇总培养单位的建议,提出初步分配方案。我们在此基础上,结合各方面的需要,进行调整、平衡,编制分配计划草案。分配计划编制的原则,是在根据国家需要和贯彻学用一致的前提下,着重加强高等院校师资和科研、生产、设计单位以及其他方面的特殊需要,适当照顾毕业生来源地区、学校所在地区和培养部门的需要。对省、市、自治区培养的研究生,一般留给地方自行分配,在地区之间进行调剂。中央业务部门培养的研究生,主要考虑本系统的需要,兼顾其他部门和地方的需要。教育部直属院校培养的研究生,面向全国分配。

  对大专毕业生的分配,按照国务院国发〔1981〕23号文件的规定,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实行国家直接分配、部门分配和地方分配相结合的办法。教育部直属院校的毕业生、从中央业务部门和地方所属院校中抽成的毕业生,由国家直接分配,主要用于加强重点,调剂质量。

  今年二十九万多名毕业研究生和大专毕业生分配的结果:中央部门六万多人(包括直属企事业单位),地方二十二万多人。

  研究生一万一千多人,分配给中央部门七千五百多人,地方三千八百多人。

  大专毕业生二十七万九千多人,分配给中央部门五万三千多人,地方二十二万五千多人。其中:由国家直接分配的四万一千多人,分配给中央部门二万一千多人,地方一万九千多人。

(三)

  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在分配今年的毕业生时,应当遵照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和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加强重点,照顾薄弱部门,充实学校师资和厂矿企业的技术力量。对适合任教的毕业生,要优先考虑高等院校师资的需要,逐步充实职工教育、职业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师资。要重点加强轻纺、能源、交通运输部门和新建部门以及专业人才比较薄弱的部门。为生产建设服务的应用科研任务和推广新技术成果的需要,应适当安排。对大型工程项目所急需的缺门、短线和配套专业,要给以必要的补充。

  对今年大专毕业生的分配使用,要面向基层,加强生产第一线,并注意安排中小企业的需要。过去分配到生产方面的毕业生数量少,质量差的情况,应当加以改变。要根据需要,分配有关专业的毕业生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农村去工作,逐步加强集体经济单位的技术力量。要把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传授给农民,为促进与发展农业生产贡献力量。对内地学校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招收的学生和毕业生中的带薪职工、现役军人,一般应分配回原地区或部队系统工作。对暂时多余的专业毕业生,要妥善安排,进行人才储备。目前一些重工业正在进行调整,使人才的分配受到一定影响,但从今后发展的需要考虑,还不是人才过剩的问题,主要是某些专业人才的培养同需要不对口径。分配时,除尽可能归口安排外,有的也可代替相近专业使用,或改作其它有关工作。

  本届毕业生分配方案落实后,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学校和专业,根据今后的需要,与学校共同研究,结合当前一些长线专业和短线专业的情况,对明年的毕业生和在校的高年级学生适当调整教学计划,增加学习内容,以适应需要,缓和某些供需矛盾。

  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因任务的变化,有些部门发展了新的行业,而技术力量比较薄弱;也有的单位任务不很饱满,但技术力量相当雄厚。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应当对科技干部队伍在内部进行适当调整,有关方面对这一情况要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目前,也可先采取一些临时措施,譬如相互签订协议,人员的工资关系和户口不变,搞技术合作、承包任务、帮助工作、培训职工等,以充分调动现有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支援薄弱部门和地区。

  为了做好今年毕业生的调配工作,我们根据国务院国发〔1981〕23号文件精神,拟订了高等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办法,拟由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人事局联名发出,供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参照试行。

  要搞好毕业生分配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各主管单位,要与有关方面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分配工作,以利于进一步巩固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促进国民经济调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毕业生分配,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可能使分配工作符合实际。要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文件,号召毕业生向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学习,继承发扬党的光荣传统,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同时,要做好毕业生家长的工作,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动员并支持自己的子女服从国家分配。要严明纪律,制止不正之风。

  以上报告和所附毕业研究生、大专毕业生分配计划,已反复同各部门和省、市、自治区商量,基本上取得了一致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参照执行。

  (一九八一年度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分配计划和一九八一年度全国毕业研究生分配计划略)

  国家计划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人事局        

  国务院科技干部局        

  一九八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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