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1]1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今年上半年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一至六月因工死亡四十七人,比去年同期死亡七十四人下降百分之三十六。但是,第三季度工矿、基本建设、交通运输企业的重大伤亡事故急剧增加,因工死亡四十七人,和上半年死亡人数相等,比去年同期死亡三十人增加百分之五十七,情况是相当严重的。
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是进行生产和建设所必须的,是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也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神圣职责。各级领导必须以“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尽一切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重大伤亡事故,必须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对主要责任者要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制裁,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允许姑息迁就。
现将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关于第三季度我市工矿、基建、交通企业因工死亡事故严重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立即研究,并及时传达到基层、车间、班组,认真采取措施,迅速扭转重大伤亡事故多的严重局面。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三日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总工会关于第三季度我市工矿、基建、交通企业因工死亡事故严重情况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自进入第三季度以来,我市工矿、基建、交通企业因工死亡事故急剧增加,共发生四十三起,死亡四十七人,达到上半年因工死亡人数的总和;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增加十三起,上升百分之四十三;死亡增加十七人,上升百分之五十七。在第三季度发生的事故中,经委系统十八起,死亡二十二人;建委系统十起,死亡十人;财贸系统二起,死亡二人;区、县属企业六起,死亡六人;中央在京企业七起,死亡七人。按造成事故的原因区分,由于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或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二十起,死亡二十人,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三;由于生产作业中没有安全措施,或规章制度不健全造成的事故十一起,死亡十五人,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三十二;因工程质量差、生产设备有缺陷或缺乏安全防护装置造成的事故八起,死亡八人,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十七;由于生产现场混乱或现场指挥错误造成的事故四起,死亡四人,占死亡人数的百分之八。
市政府和国家劳动总局要求一九八一年因工死亡人数要比一九八○年下降百分之十五。截至九月底因工死亡人数已经超过控制指标的有北京矿务局、燕山石化总公司等十五个局系统;与控制指标持平的有建工局、化工局等七个局系统;未超过控制指标,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首钢公司、二轻局等六个局系统(首钢公司因工死亡去年一至九月为九人,今年为一人;二轻局因工死亡去年一至九月为八人,今年未发生死亡事故)。在因工死亡人数上升的单位中,北京矿务局最为严重,今年一至九月死亡三十人,比去年同期死亡十八人上升百分之六十九,已经达到去年全年的死亡人数。该局去年一至九月百万吨煤死亡率是三点八四,现在已达到六点六,上升了百分之七十二。九月六日凌晨二点五十分,矿务局王平村煤矿掘进二队做岩石掘进过煤层时,发生大冒顶事故,死五人,伤二人。这个队于去年十一月初曾在此发生事故的地方施工,发现煤层松软并有淋头水,被迫停工。但从今年九月三日开始,在未勘察清楚地质结构,又未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有效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便恢复工作,以致造成了冒顶事故。今年初,市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中要求“北京矿务局在‘五一’前提出控制井下顶板事故的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但该局至今未制定出有效的防范措施,以致重复事故不断发生。
有的企业实行经济责任制,没有同时对安全提出相应的措施,有的职工为赶任务,超指标,违反作业规程,造成事故。九月二十八日,市二建一工区二队在北京建设银行宿舍楼施工,哨工李大臣站在六层楼顶上指挥塔吊向楼顶吊檐板,违反哨工只负责专心吹哨指挥,不准担当其他任务的规定,既负责吹哨指挥,又负责一个钩工的摘钩任务,一手举旗,一手摘钩,手套被绑缚绳上的小钩钩着,李被吊起,坠落死亡。
为迅速扭转死亡事故严重的局面,落实年初市政府提出的伤亡事故要有大幅度下降的控制指标,并针对第四季度生产任务大,冬天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情况,我们提请各区、县、局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企业管理,认真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国务院在处理“渤二”事故的决定中指出:各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要把保证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当成头等大事来抓。按照这个要求,各生产企业都要加强企业管理,各级主要领导干部都要亲自过问,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结合企业整顿,认真贯彻和落实中央、市政府的有关方针、政策、规定。要遵照原市革委会颁发的《北京市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试行办法)》,制定出本单位的各级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要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得好坏纳入总结、评比、考核、奖惩的主要内容。各级领导同志要用“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继续整顿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遵章守纪教育。
各生产企业既要继续整顿各种规章制度,解决职工中“无章可循”的问题,也要迅速解决部分职工中“有章不守”的问题。首钢公司狠抓违规违制管理,坚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要求职工百分之百遵章守纪,对违章违规者要百分之百地进行登记,百分之百地扣除违章违规者的奖金)的经验,是行之有效的,收到了良好效果,望各单位参照执行。要教育职工养成不违章、不冒险、不蛮干,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良好习惯。对个别经常违章、违纪的重点人员要进行思想教育,屡教不改和因违章违纪造成伤亡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同时,对缺乏安全措施的极其危险的生产任务,职工有权拒绝接受,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制止。临时改变工种,未经安全训练的人员不得参加生产或施工。
三、发挥劳动保护积极分子的作用,加强群众监督。
要充分发挥工会和劳动保护积极分子的作用,制止违章违规的生产指挥和生产操作。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死亡和经济损失的单位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干部、工人,要做出严肃处理的决议。
四、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和生产设备维修,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制度。
今年,我市已发生重大锅炉事故十三起,死亡八人。目前锅炉建档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通过对一些单位的球罐、受压容器、高压气瓶的检查,在质量上、使用上都存在很多问题。各单位要加强对上述设备安全监察和管理,抓紧锅炉建档工作,严格生产设备的维修制度和工程质量的验收制度,严格贯彻司炉工无操作证不准独立操作的规定。
五、各区、县、局要对今年市政府转发的《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一次检查,继续抓紧落实《纪要》中所提的各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特别是对那些临时性、一次性、容易忽视的生产任务要检查其安全措施。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单位,实行计划工资制的班组,要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一九七九年原市革委会京革发130号文件中限期治理尘毒的四十三个重点企业,要检查尘毒治理计划和规划的落实情况。
六、做好冬季防寒、防冻、防滑和防止煤气中毒工作,防止因季节特点而造成的各类伤亡事故。
各区、县、局要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明年的安全生产、尘毒治理计划。
上述情况和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有关单位执行。
附:北京市工矿、基本建设、交通运输企业一九八一年一至
九月份因工死亡事故情况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