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1]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指示和国务院批转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关于在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前认真进行整顿户口工作的报告》(已由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980〕157号通知转发),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在一九八一年内对户口进行一次认真的清理和整顿,为人口普查打好基础。这也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北京人口任何时候都不要超过一千万”指示的一项重要措施。普查人口、整顿户口的工作,任务繁重,牵涉面广,政策性强,难度较大。为了各区、县政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更好地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市人民政府决定:各区、县迅速成立第三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一名区、县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即从有关部门抽调干部抓紧进行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请将成员及办公室负责干部名单报送市人民政府,抄送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关于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可参照中共北京市委京发〔1980〕170号文件所定的“北京市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考虑确定。
一九八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