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2]9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工交企业系统的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工作上切实把产品的品种和质量放在首位,要发动群众对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组织用户进行评议。已按市经委(82)京经字第198号文件进行了产品质量大检查的工业企业,要将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出报告,并经群众审议,提出整改措施,报上级领导机关。凡未按国务院《通知》的四条要求进行检查的,要认真进行补课,要着重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和造成新产品积压浪费的原因。凡已被评为优质产品而质量又有下降的,必须于九月份赶上来,否则,登报批评,并撤销其优质产品称号。要大力整顿劳动纪律、工艺规程和质量标准,加强对职工的技术培训,使更多的产品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向国际标准看齐。交通运输企业也必须不断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要认真开好经委系统的质量检查经验交流会和质量表彰大会,通过表彰先进,把工作带动起来。
二、基本建设系统在“质量月”活动中要继续深入地开展创全优工程竞赛活动。要广泛访问用户,认真听取意见,对近年来已交工和正在施工的工程质量,特别是工程结构质量,要有重点地进行一次以“查事故、查隐患”为主要内容的设计、施工质量大检查。对危险建筑,该加固的要及时加固,该停止施工的要坚决停止施工,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把事故的苗头消灭在生产的过程中。对在“质量月”中发生的事故,一定要严加处理。各施工企业要按市建委(82)京建企字第043号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使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或超过本企业的历史最好水平,以收到质量好、成本低、工期短的最佳经济效益。
三、财贸系统要动员广大职工,继续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大干八月份,搞好九月“优质服务月”,迎接国庆节;掀起一个改善服务态度,加强秋季卫生工作,做好市场供应的群众活动热潮。要积极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货源,进一步丰富市场;要大力整顿服务态度、店容卫生,特别是要搞好食品卫生,不做不卖腐烂变质商品,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做到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优质服务,整洁卫生;要加强市场管理,认真执行国家的物价和供应政策,千方百计维护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全市要在“质量月”中对服务、卫生、价格等进行两次全面大检查。发动群众评选优秀商店、优秀售货员和服务员,并给予表彰。
总之,要通过“质量月”活动,大力加强质量管理工作,提高产品、工程、运输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改善服务态度,为把我市经济工作尽快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轨道上来,作出新的贡献。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报告的通知
国发[1982]94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从一九七八年开始,我国每年九月份开展一次“质量月”活动,这对加强全民的质量观念,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起了重要作用。我们要把这项活动持久地开展下去。
发展品种和提高质量,是四化建设、人民生活、国家信誉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重要体现。质量不好,品种不能适销对路,就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损害,提高经济效益的要求就会落空,就不能实现没有水份的扎扎实实的速度,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建设也就没有多少希望。各级领导干部对此必须有足够的认识,从思想上、工作上都要切实把品种、质量放在首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过几年整顿,我国产品的品种、质量已基本恢复原有水平,有的方面并有所发展,成绩是很大的。但是,从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来看,现有产品的品种、质量仍很不适应,发展品种和提高质量,已经成为工业生产中十分紧迫的、头等重要的艰巨任务。例如,目前我国产品库存积压相当严重,浪费损失惊人,究其原因,除了流通阻塞的因素以外,归根到底还是品种、质量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
今年的“质量月”活动,必须紧密联系当前在品种、质量问题上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开展得更加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同时必须看到,开展“质量月”活动只是一种措施,为了把品种、质量搞上去,还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作长期的艰苦的努力。首先要提高认识,各级计委、经委,必须把品种、质量问题牢牢抓住,切切不可掉以轻心,要把它摆在工作的首要地位,并经常注意纠正那种实际存在的忽视社会需要、忽视产品质量的错误倾向。要着手研究制订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用三、五年或者更多一点时间,使品种、质量的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变,以基本适应社会需要。还要采取若干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制订一些必要的规章制度,并下苦功夫把科学技术工作搞上去,把各项基础工作搞好。总之,把品种、质量摆在第一位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长远方针,我们必须贯彻落实这条方针,为使我国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轨道上来,作坚持不懈的奋斗。
国务院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关于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安排意见的报告
国务院:
以九月为“质量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活动,是从一九七八年开始的。今年九月是第五次“质量月”。现将今年活动的安排意见报告如下:
(一)
在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指引下,四年来的“质量月”活动是有成效的,对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交通运输和服务质量,在工业企业中普及质量管理教育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以质量管理小组为主要形式的群众性活动等,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实践证明,开展“质量月”活动,发动群众对产品、工程、交通运输、服务等方面的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集中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评比和表彰,进一步明确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方向、任务,是促进提高质量和加强质量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应当继续坚持下去,并不断总结、完善。
目前,我国质量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在工业产品中,无论生产资料或消费资料,都还有不少产品的质量在波动,甚至少数产品还出现下降现象;有些产品在使用中还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外商退货、索赔的事件时有发生;不问社会需要,片面追求产值、产量,忽视产品质量,造成积压浪费的现象还严重存在;特别是,产品技术水平低的问题仍未普遍引起高度重视,发展新产品、提高质量水平的工作,总的说来发展还相当缓慢。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和商业服务方面,质量问题同样不少,有些老问题,如工程不配套、运输储藏中货损严重和商业服务质量差等,至今尚无显著改进。总之,重数量轻质量,仍然是当前经济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对经济效益的提高影响很大。对此,做经济工作的同志应当有一个清醒的估计。
鉴于以上情况,今年的“质量月”,必须紧紧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个中心课题,广泛开展“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的活动,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提高对质量问题重要性的认识,大力加强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改善服务态度,为把我国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的轨道上来,作出新的贡献。
(二)
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期间,准备着重抓好宣传、表彰和检查三个方面的活动:
第一、集中宣传“质量第一”的方针,进一步阐明把品种、质量摆在第一位的极端重要意义,动员广大职工向提高质量要经济效益,在创优的基础上求数量,从适应社会需要和“让用户满意”中加快发展速度。建议各级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宣传工具,从现在起,就以“求实际效益,让用户满意”为中心内容,开辟专栏进行宣传报道,表扬先进企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用户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运输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评议,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发展品种、提高质量的促进作用。在“质量月”期间,首都主要报纸发表社论、专论,并进行集中报道,形成宣传高潮。在工矿企业、施工现场和主要商业区,要悬挂大幅宣传标语;在车间和商店要张贴“质量月”标语和宣传画。
第二、召开三个会议,集中表彰先进。一是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授奖大会,颁发国家优质产品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工艺美术百花奖、中国优质食品奖和国家质量管理奖;二是全国第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三是全国“为用户服务”经验交流会。“质量月”期间,各部门、各地区也要开展一些表彰活动,以进一步发扬“为用户服务好光荣”、“生产优质品光荣”的社会风气。
第三、开展一次质量大检查。从现在起,所有企业都要逐步开展以下活动:一、根据国家计划和用户要求,对企业的质量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二、广泛开展访问用户的活动,并根据用户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质量整改措施;三、检查执行“四不”(不合用的原材料不投产,不合用的半成品不使用,不合格的成品不能按合格品出厂,不合格的产品不计算产值、产量)、“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原则和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四、检查企业产品适销对路情况,特别要严格检查造成新的产品积压浪费的原因。在“质量月”期间,企业要将上述检查结果向职工代表大会作出报告,发动群众审议,并将情况报告上级机关。
各地经委要把标准、计量、商检、工商、卫生等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测力量组织起来,加强经常性的检查工作。特别要抓紧夏、秋两季的食品卫生质量监督、检验工作,以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对已获奖的产品要进行复查,质量严重下降者要撤销其优质产品称号,并予以公布。
在“质量月”期间,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某些产品质量作一次视察检查,以推动全局。
(三)
“质量月”前后重大活动的日程安排如下:
第一、六月底,国家经委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会议,布置“质量月”活动。
第二、八月十五日,公布一九八二年优质产品、优质工程、优质食品奖预评名单,广泛征求用户意见。
第三、八月下旬,召开全国电话会议,进行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活动的动员,请国务院领导同志讲话。
第四、九月一日,召开全国“为用户服务”经验交流会。
第五、九月十日,召开全国第四次质量管理小组代表会议,发表成果,总结交流职工参加质量管理活动的经验,评选出一九八二年全国优秀质量管理小组。
第六、九月十五日,在怀仁堂召开全国第五次“质量月”授奖大会,请国务院领导同志到会授奖并讲话。建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组织录音、录像,进行专题播放。
第七、十月上、中旬,国家经委对各部门、各地区的“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质量管理要点。
以上报告当否,请批示。
国家经济委员会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