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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2〕25号
  2. [发布日期] 1982-03-03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一年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一九八二年工作安排的报告》的通知

京政发[1982]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市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一年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一九八二年工作安排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劳动局关于一九八一年劳动保护工作总结和一九八二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一年初,市政府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提出了当年伤亡事故要比上年下降百分之十五,争取再有百分之十到十五的尘毒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奋斗目标。一年来,各区、县、局为达到上述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九八一年全市因工死亡事故发生一百一十二起,比上年减少百分之十七;因工死亡一百一十九人,比上年减少百分之十四点四;重伤八百六十八人,比上年减少百分之二十点六;轻伤三万九千三百三十八人次,比上年减少百分之十七点九;因工伤歇工天数六十二万四千一百五十四天,比上年减少百分之二十六点五。在限期治理尘毒的四十三个重点企业中,又有百分之十四点七的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一九八一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端正思想路线,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国务院处理“渤海二号”事故以后,各级领导对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市经委由一位副主任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并配备得力干部建立专职机构,经委系统各局专管安全生产的机构也相应地得到充实,安全生产出现了新的面貌,一九八一年因工死亡人数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二十五。二轻局一九八○年因工死亡八人,一九八一年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大抓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如首钢公司制定了各级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伤亡事故大幅度下降。

  三、认真研究伤亡事故规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着减少“五种伤害事故”的要求,研究制定了相应措施,部分企业已初见成效。其中除北京矿务局的冒顶片帮事故上升外,冲床伤手、触电、起重、高处坠落等四种伤害事故都比上年有所下降。

  四、大抓安全宣传教育。针对近几年新工人大量增加和违章作业多的特点,许多企业采取举办安全生产展览、编印事故案例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全市组织放映《祸不单行》等安全生产影片共五百五十六场,使六十六万名职工受到教育。市经委、建委系统各局和宣武、朝阳等区县还分别举办公司经理、厂长、施工队长等参加的学习班,并对电工、司炉工等特殊工种六万人进行了技术培训。

  五、摸清有毒有害作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治理。全市有毒有害作业点共一万七千一百三十四个,职工三十二万人。在限期治理尘毒危害的四十三个重点企业中,推广了首钢龙泉雾石灰石矿治理粉尘的经验,有百分之三十四点七的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比上年提高百分之十四点七。根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选择七五一厂、北京钢厂等五个单位试点,治理噪声设备和其他噪声源,收到了显著效果。

  六、全市使用的七千三百六十三台蒸汽锅炉,已有四千一百台建立了技术档案,一千一百八十台取得《北京市蒸汽锅炉使用登记证》。对锅炉制造厂进行了择优选点工作,对安装单位进行了整顿,有效地防止了锅炉因制造或安装不合格而带来的事故隐患。对全市五十立方米以上的一百三十九个大型球罐,已开罐检查四十九个,并对上千台压力容器进行了检验。在贯彻《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中,对六千名专业焊工进行了培训。

  一九八一年全市安全生产情况虽有所好转,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伤亡事故下降幅度虽然较大,但不够稳定。第三季度因工死亡四十六人,相当于上半年死亡人数的总和。有的单位工伤死亡事故有所上升。突出的是北京矿务局,一九八一年因工死亡三十五人,比一九八○年增加百分之十六,占全市因工死亡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九点四。该局百万吨煤死亡率由一九八○年的四点八上升到五点七,高于全国百分之四点七的比例。

  二、尘毒治理进展仍然缓慢。有些企业领导对尘毒危害缺乏认识,治理工作抓得不力。特别是过去受“左”的思想影响,造成大量欠帐。全市约有百分之八十的尘毒作业点至今无任何防护措施。

  有的企业由于对防尘、防毒设备缺乏维修,也影响了使用效果。

  三、蒸汽锅炉及受压容器方面的事故仍很严重,一九八一年全市共发生二十五起,死亡八人,伤十七人,经济损失近八十万元。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一九八二年因工死亡率要争取达到或接近历史上最低水平(一九五七年为万分之零点三七)。要求各系统、各单位都要达到或接近本单位的最低水平。要积极地、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加速尘毒和噪声治理,在原有基础上争取再有百分之十的尘毒有害作业点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为此,一九八二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继续贯彻执行国务院、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加强企业劳动保护的基础工作。首先是提高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思想认识,牢固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加强对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切实解决“无章可循”和“有章不守”的问题。结合企业的全员培训,加强职工的安全技术、防尘防毒的知识教育,有计划地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要保持生产设备的完好运转。防尘、防毒设施要同生产主机一样指定专人管理起来。安全专职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逐步形成“专管成线、群管成网”。对发生的伤亡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进行处理。

  二、研究制定若干专业性安全技术规定,有效地减少伤害事故。贯彻《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规定(试行)》;开展全市性冲床安全防护装置的检查,对那些至今尚无安全防护装置的,要查封起来,制定并贯彻《冲床安全管理规定》;协同供电局做好电工考试发证工作;督促北京矿务局落实“控制井下顶板事故的具体防范措施”,把安全问题与联产计酬、责任制结合起来。请建工局、机械局、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共同制定“几种常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管理规定”,推广手电钻、蛤蟆夯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装置。

  三、积极开展尘毒、噪声治理。继续贯彻执行《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五年防止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抓好铅、汞、苯和矽尘治理;督促限期治理尘毒的四十三个企业的治理工作,使其合格率再提高百分之十。各主管局对国家投资的防尘、防毒措施项目要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写出总结;制定风机的消声器配套系列,探索织布机等机械噪声的治理技术。

  四、加强锅炉和受压容器的安全监察工作。抓紧全市蒸汽锅炉的建档、登记和发证工作,加强对锅炉安装单位的监督检查,制止非专业安装单位承担安装任务。贯彻《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对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进行整顿。继续进行大型球罐的开罐检查,力争不发生压力容器爆炸事故。贯彻《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换发正式使用证。贯彻《焊工考试规则》,在全市组织一次焊工技术抽检竞赛。

  为了搞好上述各项工作,我局将举办一些专业训练班。

  一九八二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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