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0]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今年二月召开的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北京市人事工作情况,研究了人事工作如何适应全党工作着重点的转移,明确了新时期人事工作的根本任务和职责范围,部署了一九八○年的人事工作。各区、县、局要加强对人事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这个会议纪要的精神,把人事工作做得更好。
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纪要
(一九八○年二月十一日)
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经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于一九八○年二月八日至十一日召开。参加会议的有各区、县、局、大专院校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和市政府各委、办干部部门负责同志,共二百四十余人。这是十几年来第一次召开的全市性的人事工作会议。
会议期间认真学习了全国人事局长会议的文件和胡耀邦同志、宋任穷同志在全国人事局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讨论了市人事局关于《认真贯彻全国人事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四化建设做好人事工作》的报告,着重研究了我市人事工作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职责范围和一九八○年的主要工作,讨论并修改了我市人事工作的六个条例、办法草案。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余涤清同志和副市长陆禹同志到会并讲了话。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对于我市人事工作在新的历史时期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顺利执行,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更好地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服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会议回顾了建国以来北京市的人事工作。认为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我市各级人事部门在市委、市人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在吸收录用、调整调配、培养提拔干部、工资福利、行政监察、编制工作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市人事干部绝大多数是好的和比较好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林彪、“四人帮”在文化大革命中为了篡夺党和国家的最高权力,施展各种阴谋手段,从北京市委开刀,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北京市委进行政治陷害,全面夺权。基于这一罪恶目的,他们对北京市的人事工作进行了极大的摧残和破坏。对于他们的这种倒行逆施,广大人事干部进行了坚决的抵制和斗争,经受了严峻的考验。林彪、“四人帮”强加于北京市人事部门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都应统统推倒。
粉碎了“四人帮”,市委领导班子调整以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市委和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各级人事部门揭发批判了林彪、“四人帮”在人事工作上推行极左路线的罪行,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拨乱反正,分清了是非,人事机构逐步恢复,人事干部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规章制度正在建立和健全,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几年来,从外省、市调入一批技术干部,分配了二万三千多名大专院校毕业生,对用非所学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外语干部进行了普查和调整,为各单位增添了技术力量;解决了二万六千多名干部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配合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办公室,接收安置了一万一千多名军队转业干部和一批随迁家属;与有关单位配合,完成了两次调整工资的工作,改革了区、县提取福利费标准办法,提高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在城近郊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推广了职工子女统筹医疗制度,根据国务院(1978)104号文件规定,各级干部、人事部门办理了八千多名干部退休、退职手续,对一万一千名已退休干部进行了复查,提高了退休费标准。此外,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的实有人数进行了核定和控制。
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林彪、“四人帮”给人事工作造成的危害是严重的,当前,我市人事工作的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主要是:有些同志思想还不够解放,对党的三中全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还没有完全肃清;区、县、局人事机构还需要恢复和健全;人事干部的业务水平亟待提高;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职责范围还需进一步健全和明确。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二
与会同志认真讨论了我市人事工作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和职责范围。大家认为,政府人事部门是政府系统综合管理人事工作的重要部门,人事工作是党的干部工作的一部分。我市人事工作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就是保证党的政治路线的顺利贯彻执行,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大好形势,为促进四化建设服务。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四化建设这个中心,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干部政策和人事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按照统管政策、分管调配的原则,协助党的组织部门做好培养选拔接班人的工作,做好对干部制度、干部队伍结构的改革工作,做好对干部的考察了解、调整调配、任免奖惩、工资福利、退职退休和编制等工作;不断提高广大干部实现四化的坚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四化建设贡献力量。
各级人事部门具体的职责范围是:(一)按照干部管理的权限和范围,负责干部的调配、调整、培训、考核工作;(二)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三)按照规定审批吸收录用新干部;(四)接收安置团职以下的军队转业干部;(五)依据任免条例承办各级人大常委和各级人民政府任免干部的有关工作;(六)办理奖惩方面的审议工作,受理对国家干部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和国家干部对行政纪律处分的申诉;(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和干部工资工作;(八)干部退休、退职和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九)干部的调查统计工作;(十)对下级人事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组织交流工作经验;(十一)办理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十二)在各级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承办有关编制方面的具体工作;(十三)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人事部门交办的其它人事工作事项。
三
会议对一九八○年的主要工作进行了讨论。认为我市各级人事部门要在促进首都四化建设和国民经济调整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的作用,切实抓好以下几项主要工作:
(一)做好干部的调配和调整工作。要继续做好对技术干部的调配和调剂。解决技术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必须坚持自力更生,以市内调整和挖掘潜力为主。从外地调入技术干部,主要是保证四化建设重点部门和新建、扩建单位的需要。对于专业技术骨干调出北京市要严格控制。要继续做好对用非所学的科技干部和外语干部的调查和调整工作,尽可能做到专业对口。对于闲散在社会上的科技、外语人员,确有真才实学、能坚持正常工作、国家又急需的,经过严格的考核和审批手续,可以酌情录用。要加强对社会科学专业干部的调整和管理工作。要继续协助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抽调干部充实和加强司法、教育、工业、农业等部门和基层生产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的工作。
解决干部中夫妻分居两地和家庭困难,仍然坚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原则,既要解决干部的实际困难,又要适当控制首都人口和职工总数的增长。坚持有进有出,进出基本平衡,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加以解决。要优先解决北京市一方是科技、教学、社会科学和党政骨干夫妻分居的问题。对于其他人员,家庭生活基础在外地、又有实际困难要求照顾的,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动员调出。
为了保证调配干部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树立全局观点,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纠正那种调不出、派不进、调不动等不正之风。
干部的自然减员指标和国家拨给的干部录用指标,由市人事局统一掌握使用,以解决补充干部缺额的需要。
(二)做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升级和福利工作。在升级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指示和市物价、工资会议精神,切实体现“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福利费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福利费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补助,如还有节余,可用于补助工作人员子女统筹医疗等明确规定的集体福利项目。
(三)做好干部的退休、退职和对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宣传干部退休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抓紧办理退休手续。对于确因工作需要暂缓办理退休的,要从严掌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有关部门批准。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应有专人负责,逐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合理解决他们就近看病和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问题。
(四)做好干部任免和奖惩工作。市人民政府已明确由各级人事部门承办人事任免工作。新的干部任免条例正式下达后,要依照条例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全国人事局长会议已讨论了新的奖惩条例草案,待下达后认真贯彻执行。当前要在干部升级考核的基础上,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勤守纪工作抓起来。对开除公职和给予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要严格掌握。给予干部开除公职处分,要逐级上报由市人事局审批。
(五)做好大专院校毕业生的分配工作。今年将分配二千多名毕业生,分配中要坚持面向工矿、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原则,要注意专业对口。一九八○年的毕业生,由于绝大多数是各单位选送的职工,一般回原单位安排工作。回原单位专业不对口、其它单位又需要的,可以调整。对暂时多余专业的毕业生,要适当安排。
(六)继续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安置军队转业干部是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继续做好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工作,做好他们服从国家分配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一九六九年至一九七五年七月底军队复员干部改办转业的工作。
(七)加强编制管理,根据中发〔1980〕6号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整顿机构编制的指示,做好整顿机构编制工作。
四
会议认为,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充分发挥人事部门的职能作用,必须大力加强人事部门的自身建设。
在思想建设方面,要进一步端正思想路线。要组织人事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同志、李先念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进一步批判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牢固树立一心为四化的观念,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新时期的政治路线。
在组织建设方面,要建立健全人事机构,充实和加强人事干部队伍。根据全国人事局长会议提出的各级人事部门的机构设置意见,没有建立人事机构的区、县、局,要尽快成立起来。区、县建立人事科,有下属单位的市属局(公司)和大专院校建立人事处。其人员编制,根据工作需要,本着精简原则,由各区、县、局自行确定;没有下属单位的市属局(公司)也要配备专职人员。区、县、局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也要尽快恢复和健全起来。要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党性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不徇私情的干部调到人事部门工作。对坚持搞派性和政治思想品质不好、不适合做人事工作的要加以调整。今后人事干部要力求相对稳定,以利熟悉业务、积累经验。
在业务建设方面,要逐步建立和健全人事规章制度,提高人事干部的政策水平和工作效能。各级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政策业务学习制度,认真组织人事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还要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学习科学文化和经济管理知识,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在作风建设上,要认真学习毛泽东同志关于整顿党风的有关论述和《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切实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恢复和发扬起来。人事干部要加强党的观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保守机密;要坚持“任人唯贤”,搞五湖四海;要关心干部和群众的疾苦,密切联系群众,使人事部门成为干部之家。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要通过认真传达贯彻全国人事局长会议和北京市人事工作会议精神,使我市人事干部队伍的思想有一个大提高,以崭新的工作面貌促进首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