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0]9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驻日本使馆迎送我出国代表团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国务院关于驻日本使馆迎送我出国代表团问题的通知
国发〔1980〕224号
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来,我访问和路过东京的代表团、组很多,给驻日使馆接待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已影响使馆正常业务工作和对外活动。为了减轻驻日使馆接待工作的过重负担,节省人力、物力和外汇支出,国务院同意驻日使馆关于接待、迎送我访日和过路代表团、组存在问题的报告中提出的三点建议。鉴于北京到东京航程较短,东京至北京、东京至美国、加拿大等美洲国家的航班较多,转乘飞机方便,过路东京无停留必要,因此今后由副部长级和副部长级以下负责人率领的各类代表团、组过路东京,一律不得在东京停留、参观、游览,使馆不予接待,也不派人去机场迎送。
国务院
一九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驻日本使馆关于接待、迎送我访日和过路代表团、组存在问题的报告
关于接待、迎送我访日和过路代表团、组存在问题的报告
近年来中日两国之间的友好往来日益增多,访日和过路东京的代表团组的数量增加,虽有国务院〔1979〕216号文件规定,但我馆在接待和迎送代表团组方面仍花很大的人力物力,并遇到不少问题和困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我馆接待的访日代表团、组共四百五十二起,三千三百二十三人;去美洲过路的代表团组三十一起,三百零六人;我驻美洲使领馆人员过路三十起,七十人。以上共计五百一十三起,三千六百九十九人,平均每天二点九起,二十一人。
由于东京机场离市区太远(八十公里),我馆人力和车辆有限,很难迎送照料每一个团组,仅仅为迎送副部长以上率领的团组和使领馆过往人员,上半年我馆去机场三百零五次,平均每天一点七次,每次往返一百六十公里,共跑了四万八千八百多公里。每一次去机场的费用(包括汽油费、高速公路费、折旧费)为一万日元,半年计三百零五万日元,这里面不包括在市内游览、参观和买东西跑的汽车费用。每次去机场平均需要二点五辆车,两名外交官(非外交官身份进不去机场),二点五名司机,并花二万五千日元的交通费(高速公路、汽油、停车费等)。使馆负担太重,影响正常业务和对外活动。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务院〔1979〕216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1980〕6号文件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我们建议:
一、对过路东京的副部长以下率领的代表团组,使馆一般不派人去机场迎送;对由日方接待的访日代表团组今后改为一般地不去机场而到代表团组所住旅馆迎送,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
二、出国代表团组应坚持国务院〔1979〕216号文件规定,选择最经济、合理的旅行路线,节省外汇开支,应当取道欧洲的,不要取道东京(今年上半年去美洲的代表团组和驻外人员取道东京的有六十一起,三百七十六人);
三、各国航空公司给二十四小时内转机的旅客免费提供食宿,代表团组应尽量利用,无特殊需要不应在东京停留几天游览。国务院〔1979〕216号文件虽有规定,但从这半年来情况看,从美洲经东京回国的各类代表团组几乎都在东京停留三天,参观游览和买东西。这样即使在使馆食宿,平均每人也要花二万日元的游览交通费。
以上意见,望有关部门予以重视,以便共同改进工作。
驻日本使馆
一九八○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