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0]8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文化局:
市人民政府同意文化局《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目前,本市有专业影院二十二家,兼映影院七十七家,放映单位总计三千一百二十一个,郊区县设有十五个电影管理站,分别担负所在区县十六毫米和八点七五毫米影片发行和放映管理任务。海淀、丰台、石景山、石化四个近郊区的电影管理站还担负本区范围内的三十五毫米发行任务。城区没有电影专业机构,影院映出影片的安排等业务工作放在各区文化行政部门。目前各电影管理站和各专业影院全部由各区县领导,市电影公司实行业务指导。
此次电影体制改革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一是全市专业影院是否收归市电影公司领导;二是郊区三十五毫米发行业务已经下放的部分是否收归市电影公司管理;三是财务上利润留成的调整。
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198号文件《批转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报告》和今年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79〕198号文件的补充通知》中“以地方领导为主”的精神,本市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的改革,应有利于发挥市和区县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有利于电影发行放映事业的发展,方便全市城乡广大群众观看电影,更好地为“四化”服务。并结合本市的实际和文化大革命前的状况,经与各区县和市电影公司反复商量研究,拟作如下调整。 一、郊区县电影管理站全部改为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归区县文化行政部门领导。郊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正副经理的任免,可按原有关干部任免和调动的规定办理,对有专业特长的要保持稳定性。
城区没有电影专业部门,一些业务工作放在区文化行政部门,不利于工作。为加强城区影院的业务管理,各城区要建立分公司。分公司和区文化行政部门为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有专人分管,不另增设新的机构和人员编制。
郊区县电影公司和城区分公司,在业务上由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和市电影公司双重领导,以区县为主。
二、郊区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负责管理本区县范围内十六毫米和八点七五毫米影片发行和放映管理。近郊区三十五毫米发行业务和放映管理,文化大革命前放在市电影公司。一九七六年全市电影工作会议以后,将海淀、丰台、石景山、石化四个近郊区的三十五毫米发行业务分别下放到这四个区的电影管理站。下放后有利于加强放映管理,但因三十五毫米拷贝数量有限,不如全市集中使用拷贝机动余地大。因此三十五毫米发行业务仍应收归市电影公司管理。在此项业务收归市电影公司以后,石景山和石化两区的电影专业机构是否保留,由这两个区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城区十六毫米和八点七五毫米的发行业务,由市电影公司管理。 三、大多数专业影院归区县电影公司领导,只将首都、大华、儿童三家影院收归市电影公司直接领导,以便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城区影院的排片业务,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的做法,集中到市电影公司,实行全市统一排片。
四、发行放映收入分成比例的具体规定,在领导管理体制确定后,按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与财税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五、市电影公司的名称为了同中央和区县专业部门的名称一致,改为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区、县和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贯彻执行。
北京市文化局
一九八○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