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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发〔1980〕127号
  2. [发布日期] 1980-11-08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召开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会议的紧急通知

京政发[1980]1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

  据市财政局报告,最近一些单位要求召开各种类型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并拟奖励实物和现金,请求追加预算。如市高等教育局拟召开北京高等院校总务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预算一万六千元;市体委拟奖励优秀运动员,预算五万元;市托幼办公室拟召开先进托儿所、幼儿园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预算三万零八百元。个别局最近已召开了表彰大会,并从事业费中开支了经费作为奖金。还有些单位计划在今年底或明年初召开类似的会议。

  为制止滥发奖金和津贴,精简会议,节约开支,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北京市委屡有指示。现根据有关指示精神和当前财政困难情况,市人民政府决定:

  一、精简会议,改变层层召开表彰大会形式。今后,由市里统一召开全市劳模大会,各系统、各主管局原则上不再召开表彰大会。确需召开的,必须报经市人民政府讨论批准。

  二、今后召开的表彰大会,实行精神奖励,可发奖状以资鼓励,或登报予以表扬,一律不得发奖金、实物、纪念品和锦旗。

  三、各企业、事业单位召开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表彰大会,同样不得发奖金、实物、纪念品和锦旗,不得以任何形式开支这项经费。

  四、请各区、县、局接此通知后,即转知所属单位切实遵照执行。本通知下达后,如违反上述规定,必须追究领导责任,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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