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发[1980]103号
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革命委员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工农教育办公室《关于整顿农民五·七大学的意见》,已经八月二日市人民政府第四十次办公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关于整顿农民五·七大学的意见
北京市郊区农民五·七大学,是一九七五年初开始创办的,现有朝阳、丰台、门头沟、大兴、通县、顺义、昌平、房山、怀柔、密云、平谷、延庆等区县办的十二所,分设农学、农机、畜牧兽医、果林、水利等五个专业;另有一批短训班,学习普及性的农业技术知识。
五·七大学建校几年来,为农村社队培养了几千名有一定农业技术水平的人才,短期培训了一批社队干部。这些学员回到农村以后,对农业生产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粉碎“四人帮”以后,教育战线拨乱反正,各区县及五·七大学的教职工迫切希望对这些学校进行整顿、提高。今年四月,中央教育部召开了全国五·七大学座谈会,印发了《五·七大学座谈会纪要》。现根据全国五·七大学座谈会精神和我市实际情况,提出整顿意见如下。
一、学校的性质、任务:
五·七大学相当于中等农业技术学校,属于工农教育,即成人教育范畴。今后要把它办成区县农民教育的中心,改名为区(县)农民科学技术学校,其任务是为农村培养具有一定农业技术水平的人才。学员入学要经过考试。
学校的规模,一般每校五个班,二百人左右。短期培训班由各区县酌情确定。
二、培养对象:
主要培养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在职农业技术人员、民校教师及其后备人员。长班的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学习农业中等技术学校有关基础课及当地需要的若干门专业课。学员学完规定全部课程,可达到中专水平,经过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学完单科或规定的部分课程者,发给结业证书。
短班,主要培训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水平的社队干部,学制不做统一规定。根据当地生产、管理的需要,学习农业技术及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学习后不发结业证书。
三、办学形式:
不论是长班或短班,都要根据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因地制宜,灵活多样。既要脱产集中面授,又要在职广播函授,集中与分散结合,面授与函授结合。分散时,由学校派人巡回辅导。
四、教职工问题:
学校行政及教学人员要按学校的规模和任务确定。要配好学校的领导班子;要对现有教职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充实,不适合做学校工作的,要加以调整;要逐步充实一些骨干力量,挑选一些业务水平较好的干部、教师到农民科技学校工作;建议今后适当给学校分配一些大专院校毕业生。此外,学校也可根据所设专业,从对口有关单位聘请兼职教师,以弥补专职教师之不足。
专职教师一般按农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定职评级。
五、关于学员的分配及待遇:
农民科技学校学员实行社来社去、队来队去,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但社队要尽可能给毕业生安排对口的工作,并根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及国务院《关于农业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精神,逐步对他们进行技术考核,评定技术职称,实行技术奖励制度。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由选送的生产大队按同等劳力记工分,学校每月补助生活费十五元。学员在校期间的医疗、交通、书本费,暂按一九七五年北京市革命委员会科教组、农林组、财贸组《关于举办五·七农民大学经费开支等问题的通知》执行。
六、经费问题:
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开支,学校经费应基本固定下来。目前全市十二所学校每年经常费约需一百二十万元。这些经费的来源,除中央教育部拨给六十万元、市财政拨给二十万元外,其余由各区县财政自己解决。区县各业务局在农民科技学校搞短期培训的,要把费用拨给学校。
学校的基本建设及大型购置费,原则上由区县财政解决。
七、领导体制:
农民科学技术学校,由区县工农教育委员会领导,经常工作,由区县工农教育办公室负责。
五·七大学的整顿工作,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文件下达后,各区县要提出整顿意见,报市工农教育办公室。
北京市工农教育办公室
一九八○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