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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3〕18号
  2. [发布日期] 2013-04-1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环境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3]1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城管执法局关于北京市2013年环境秩序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城管执法局制定的《北京市2013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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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城管执法局二〇一三年三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首都环境建设的工作要求,维护良好的环境秩序,更好地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市2013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搭建平台、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健全体系,坚持“属地负责、部门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公众参与”的原则,落实属地、部门责任,强化城管监察反馈职责,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加强考核通报,实现重点地区管理常态化、难点问题管理有新突破、城乡管理全覆盖。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将全市划分为核心地区、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三类地区,实施分类管控。核心地区各类环境秩序问题做到“零容忍”,一类地区各类环境秩序问题严厉遏制,二类地区各类环境秩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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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控制,三类地区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有序引导。不出现群众反应强烈、领导关注、媒体聚焦的重大负面事件,不出现因环境秩序问题引发的重大集体访、群体性事件和影响首都社会稳定的事件。
  (二)具体目标。
  1。加强对环境秩序问题的巡查监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反馈,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和执法责任。
  2。临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100%落实。
  3。提高巡查频次,及时公告并拆除一批违规大型户外广告;清理一批利用农用机动车、马车经营的无照摊商,坚决制止农用机动车、马车非法进入四环路(含)以内;清理一批印制、藏匿非法小广告窝点,打掉一批组织散发、张贴、喷涂非法小广告团伙,实现四环路以内主要路口无散发小广告聚集现象。
  4。环境秩序明显改观,挂账点位群众举报率同比下降50%以上,无各类环境秩序问题聚集扰序现象。
  5。市、区、街三级环境秩序问题群众举报100%纳入96310热线系统,100%及时处理回复,群众举报回访满意率同比不低于85%。
  三、工作重点
  (一)开展三大行动,维护群众公共环境利益。
  1。街面环境秩序净化行动。一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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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督促临街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自觉落实环境卫生责任制,规范责任区域环境秩序。二是针对春季环境秩序反弹现象,开展“春雷-压反弹”集中整治行动,全力遏制无照经营、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三是针对夏季夜市大排档扰民、群众举报较多等阶段性、季节性问题,开展“夏季-保秩序”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治理夜市大排档、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保障中考、高考顺利进行。四是结合“十一”黄金周环境保障工作,开展“秋季-固成果”集中整治行动,巩固前期治理成果,全面提升街面环境秩序水平,营造良好节日氛围。
  2。城市生态环境提升行动。对影响生态文明建设的城市河湖污染、施工扬尘、渣土遗撒、露天烧烤、侵占绿地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3。城市管理难题攻坚行动。对高速公路和环路周边的大型户外广告、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的非法小广告、农用机动车售货等城市管理难题,从强化监管、源头治理、深挖窝点、打击幕后等多个环节着手,开展攻坚行动,破解难题,提升城市环境秩序水平。
  (二)实施四大工程,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1。治脏治乱工程。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街巷胡同、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环境秩序问题,梳理出全市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开展“高发时段、高发地区、高发类型”综合整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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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群众身边环境脏乱的问题。
  2。净化美化工程。在全市范围选定100个特色商业、文化街区,重点治理临窗广告、店外经营、非法运营、兜售非法出版物等问题,美化视觉环境、净化环境秩序、优化便民设施,为广大群众休闲和购物创造良好环境,服务首都经济文化发展。
  3。排忧解困工程。在全市范围梳理100所周边环境秩序问题突出的学校和医院,集中整治无照经营、非法运营、非法占道等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就医、学生上学,特别是中考、高考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环境秩序。
  4。便民利民工程。在全市范围梳理出200个环境秩序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老旧小区,坚持疏堵结合,推进城管执法队员进社区试点,积极协同属地政府和商务、交通等部门,完善社区商业便民服务网点和微循环交通系统建设,强化小区管理,满足群众日常需求,建设宜居社区。
  四、工作步骤
  (一)统筹部署、夯实基础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并及时进行动员部署。针对春季环境秩序的规律性反弹,结合“交通、治安、环境”三大秩序管理整治工作,更新完善秩序乱点、管理相对人等各类基础信息台账,为综合治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攻坚克难、疏堵并举阶段(4月中旬至9月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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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季节性高发环境秩序问题和点位开展专项整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引导街面谋生群体有序经营,有效提升地区环境秩序水平。
  (三)巩固提升、梳理经验阶段(10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对挂账点位进行逐一排查,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巩固整治成果;对于整治效果突出的点位,及时总结上报,推广相关经验做法。
  (四)检查验收、总结表彰阶段(12月)。
  对各区县、地区管委会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验收;总结整治工作成效,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工作措施
  (一)初步建立环境秩序监测体系,准确研判城市环境秩序态势。
  在实施环境秩序分类管控的基础上,依托网格管理平台和城管物联网平台,在天安门广场、主要大街、繁华商业区、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重点地区选取城市环境秩序监测点,对监测点范围内日常巡查、群众举报、执法查处等基础数据进行综合统计分析,全面、准确、实时掌握相关地区环境秩序情况,定期发布城市环境秩序指数,对环境秩序高发时段、高发地区、高发类型及发展趋势进行准确研判和预警。
  (二)完善基础台账共享基础数据,提高信息化科技化支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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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托城管物联网平台,对相关基础台账、业务系统等进行整合;逐一排查环境秩序突出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实行挂账销账管理;落实数据采集、录入、审核、汇总、分析、上报等各个环节的责任,实现所有数据入库管理;提供基本数据分析模型,全面反映环境秩序现状、整治工作成效等,为重大决策、重大专项整治等提供科学依据。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教委、市园林绿化局等单位负责提供企业、医院、工地、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和学校、绿地等基础数据。
  (三)巡查防控与联动整治相结合,提升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效能。
  按照“4211”的基本模式(即4名协管员、2名城管队员、1名治安民警、1名交通民警),由属地街道、乡镇牵头,抽调精兵强将,组成联合巡查执法小分队,实行实名制管理,负责对地区重点点位、主要大街、秩序乱点的日常巡查防控,告知、劝导、核录违法相对人,疏导、查处一般性环境秩序问题;各区县、地区管委会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城管、治安、交管、工商、卫生等执法力量,对违法行为聚集的秩序乱点进行重点整治;对重大整治行动进行现场督考,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前端监管与严打幕后相结合,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问题发生。
  执法部门会同行政审批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环境秩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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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完善审批手续、严把审批环节、加强行业监管、健全配套基础设施等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问题发生;执法部门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情况,加强调研,提出切实可行的有关加强前端管理的工作建议。由市公安局牵头,会同城管、工商等部门,深挖案件线索,打击各类环境秩序问题的非法窝点和违法团伙,切断违法源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加强对农用机动车、马车进城路线的巡查监控,杜绝农用机动车、马车进入四环路(含)以内。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城管执法局约谈告诫、查处擅自利用非法小广告进行宣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市旅游委和市公园管理中心通过手机信息提示、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来京旅游人员提供正规“一日游”服务。市民政局开展对轻微违法行为的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市人力社保局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其正规就业,分流、缩减街面谋生群体。
  (五)完善服务与有序疏导相结合,引导街面谋生群体规范合法经营。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总量控制、满足需求、规范整洁、便民不扰民”的原则,对秩序乱点的无照经营、非法小广告、非法运营、露天排档等环境秩序问题进行有序疏导,挤压违法行为的生存空间。属地街道、乡镇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发挥协调作用,引导街面谋生群体取得相应资质后进入社区合法经营,并完善配套制度,加强便民市场的管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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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配合属地政府,做好在社区办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指导工作。市商务委会同工商、卫生、城管等部门,结合环境秩序突出问题,完善全市商业网点、市场规划,指导属地政府推进社区便民市场建设,落实农超对接、蔬果直销等措施,完善露天排档、废旧物资回收的管理制度,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市城管执法局对经批准设立的食品摊贩进行监督管理。市卫生局对在夜市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行为进行监管。市环保局对饮食服务业经营者未采取有效防治污染措施、排放油烟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市政市容委督促、指导区县做好社区便民摊点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工作。市交通委指导区县根据群众需求,在非法运营聚集的社区、地铁站等建立、完善、优化微循环交通路线。
  (六)反映问题与考评通报相结合,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管理执法责任。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强化日常检查,及时将环境秩序问题反映给属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督促其落实工作职责。建立城市环境秩序行政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对区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秩序行政执法和管理过程进行监督,对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考核和社会评价。
  (七)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构建多元共建共享治理格局。
  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邀请纠风督导员、社会监督员及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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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市民参与环境督导检查,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市社会办指导社区发动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市市政市容委指导督促各区县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督促居住小区物业配合属地街道、乡镇做好小区周边环境秩序维护工作。鼓励和支持城市管理志愿者协会壮大城市管理志愿者队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整洁、优美、有序的环境秩序对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县、地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工作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建设与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相适应的环境秩序。
  (二)加强保障支撑,提高工作效能。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工作例会、信息报送、情况通报、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定期研究解决环境秩序整治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执法保障,协调治安、交管、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参与重大环境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重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密切协同配合,发挥整体合力。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无缝对接,发挥整体合力。城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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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点的调查研究,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疏堵措施,实施综合治理。公安部门要指派专人参加执法巡查小分队,加强对重大整治行动的执法保障。交通、商务、人力社保等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共同推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
  (四)讲究方式方法,避免负面影响。
  执法人员要做到依法、文明、规范执法,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制定行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避免因执法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媒体负面炒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情况。
  各区县、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报送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参考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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