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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3〕65号
  2. [发布日期] 2014-01-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3]6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做好2014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本市2014年春运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要,保持首都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春运合力
  春运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有效履行职责,高效务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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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春运工作,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平安顺利出行,实现和谐春运目标。 
  全市春运工作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高效、畅通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好春运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等各项工作。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和工会、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社保、邮政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引导高校学生和来京务工人员有计划购票、有序乘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之间要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障工作机制,遇有恶劣天气适时采取统一的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要与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加强合作,继续发挥文明引导员和志愿者的作用,确保引导服务到位。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为服务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保证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春运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创建平安春运
  首都安全稳定责任重大,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运输安全“一岗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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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组织督导各运营企业,在春运前对运输工具和场站设备设施进行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严禁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运输工具和场站设备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场站、路面、铁路道口的安全整治和监督管理,提前做好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工作,确保交通基础设施完好;加强车流密集路段的交通疏导,确保重点交通枢纽及周边道路行驶顺畅;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安全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堵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科学安排运力,满足出行需求
  按照全国春运工作统一部署,2014年春运从2014年1月16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共40天。根据预测,2014年春运期间铁路、民航和公路省际进出京客运量达3738万人次,同比增长4.8%;其中铁路2440万人次、民航998万人次、公路省际客运300万人次,同比分别增长4.5%、5%、10%。市内地面公交运送乘客4.5亿人次,同比略有减少;轨道交通运送乘客2.5亿人次,同比增长12.8%。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根据2014年春运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客流分析预测细化工作,制定运输方案,统筹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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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源,科学安排运力配置,有效增加运力供给,最大限度地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充分发挥首都交通运输综合保障优势,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运力衔接,做好重点地区的运输保障工作,避免旅客大面积滞留。
  铁路系统要结合学生、来京务工人员等群体实际订票情况,采取开行专列、增开临客等多种方式,全力满足不同方向、不同时段旅客的运输需要;民航系统要精心做好运输组织,增加机场航班容量,做好重点城市、旅游热点地区的飞行保障服务;公路省际客运部门要科学安排运力,增派车辆,加开班次,提供充足运力;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要在做好社会面日常运输的同时,随时关注机场、火车站、公路省际客运站的客流变化情况,增加线路运力,延长运营时间,做好市内接续运输保障工作;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好社会生产、生活等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处置能力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进一步健全完善预报、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防控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力度,落实人员、物资等保障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要早判断、早应对;遇有突发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告,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维护春运秩序,保证春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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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我国高速铁路网的逐步完善,春运期间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客流预计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春节假期,民航旅游客流将持续增长;市内轨道交通路网通达性增强,春运期间乘坐轨道交通抵离北京站、北京西站、北京南站、北京北站和六里桥客运站的客流量将会明显增多。针对上述情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必要时在春运前进行应急演练。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4年春运期间我市平均气温偏低、降水量偏多,易引发大雪、大雾等极端灾害性天气,全国部分地区也仍有可能出现异常灾害天气,容易造成铁路列车、公路班线、航空航班延误、停驶、停飞等,影响安全正点运输。运输部门要做好应急运力储备以及相应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旅客发布相关信息和提供给服务,防止旅客大面积滞留。属地政府和站区管理部门要共同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提供紧急疏散场所等保障工作。针对春节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保障方案和措施,尤其要提早研究制定雪雾等恶劣天气和发生交通事故情况下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方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
  五、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和谐出行环境。铁路、航空、公路和市内公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继续采取增加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增设服务项目、扩大服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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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措施,为旅客购票、候车、乘降、餐饮和住宿提供便利;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天气预报服务;市政市容、路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和运营企业要及时做好雪雾天气下的铲冰除雪、交通疏导和车次、航班调度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掌握来京务工人员流动情况,通过提供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引导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各级工会要继续组织开展平安返乡活动。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春运服务信息,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春运工作中的各项购票、乘车、服务等措施,及时发布出行引导信息,赢得旅客理解和支持。要积极报道春运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报道春运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弘扬北京精神,营造和谐的春运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有关区县、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市交通委要及时将全市春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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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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