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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4〕37号
  2. [发布日期] 2014-07-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4]3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12日  

 

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意见

  密云水库是本市重要的地表水源地,在保障首都水源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事关城乡安全供水、城市平稳运行、市民安居乐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2014年后,密云水库不仅继续承担集蓄地表水的任务,还将承担南水北调来水的调蓄任务,在全市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中的作用更加凸显,水源保护任务更加艰巨。为进一步加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保障首都水源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保水质、惠民生、促转型为重点,实现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相结合、生态治理与生态保护相结合、保护水源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努力将密云水库及周边地区建成首都饮用水源的保护区、水生态文明的示范区、生态涵养发展的创新区。

  (二)工作目标。通过采取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完善政策机制,确保密云水库水源安全,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同时积极推动上游地区发展绿色经济,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保水与富民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工程措施类。

  1。实施138-148米高程范围内南水北调来水调蓄区清洁工程。2014年,将该区域曾用于耕作的6万亩土地恢复原状,清除垃圾,整治环境,为水源保护提供条件。

  2。实施148-155米高程范围内库滨带建设工程。2014至2015年,将该高程范围内曾用于耕作的4.33万亩土地恢复原状,参照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困难立地造林政策实施库滨带建设,构建水生、湿生、陆生植物相结合的生态保护带,拦截随降水、径流进入水体的各种面源污染物,发挥库滨带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作用,切实改善库区生态环境。

  3。2014至2016年,实施398公里155米高程线围网工程,解决游人入库观光游玩、畜禽入库觅食等污染水源、破坏环境问题,实现全封闭管理。

  4。实施155-160米高程范围内一级保护区禁养工程。落实禁养措施,2014至2015年,全部关闭一级保护区内的17家养殖场。

  5。在实施上述工程措施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上游中小河道治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村庄污水处理等生态工程。

  (二)管理措施类。

  1。实施库区155米高程范围内海拔高于155米的库中岛生态修复措施。2014年,对库中岛内农村集体或农户所有的生态公益林、果树、畜禽以及水、电、路、房等地上物及基础设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相应补偿,实行生态修复,彻底消除水库内经营、建设行为,减少污染物进入水库。

  2。以密云水库管理处作为国有土地持有代表,2014年完成库区155米高程范围内土地确权办证工作;同时,对398公里的155米高程线实施定桩工程,便于今后水源保护工作的开展。

  3。增建密云水库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站。2014年,将新建内湖三角地、潮河等3处封闭管理站,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实现内湖周边、10号坝、红光岛、潮河主坝、第九水厂取水口等区域封闭管理。

  4。加强生物净水能力建设。2014年起,每年根据水量和水质状况科学确定放养水生生物的品种和数量,以提高水库内的生物多样性,构筑稳定的生态系统,改善水域环境,防治水体富营养化。

  5。提高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水平。针对部分村庄垃圾收集运输设备缺乏问题,由密云县配备垃圾箱、保洁车及运输车等设备,确保“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消除垃圾乱堆乱放、随意倾倒等现象。

  6。加大水库移民扶持力度。统筹绿色产业发展、教育、医疗、下山就业、绿岗就业、保水就业、扶持救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力度,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水库移民的切身利益。同时,对一级保护区困难群众生活补助政策进行研究修订。

  (三)体制机制类。

  1。完善管护机制。按照水利工程维护定额标准,确保每年4.33万亩库滨带养护费用足额落实到位,切实发挥库滨带作用。

  2。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为确保按时完成138-155米高程范围内10.33万亩土地全部恢复原状,市政府安排一次性专项补助资金,由密云县政府统筹使用,确保周边群众稳定和相关水源保护措施落实。

  2014年起,对155米高程范围内库中岛上约1.7万亩农村集体所有耕地及山场,每年参照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的土地流转补助标准予以合理补偿,实施封山育林、自然生态修复。

  2014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水库上游11个乡镇164个村庄发展有机农业,按照“清水下山、净水入库”的预期目标,建立对乡镇和村庄的奖励机制;每年安排400万元,用于一级保护区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补助,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密云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共同做好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建立由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旅游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局等部门以及密云县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水源保护各项工作。要将水源保护各项措施按年度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建立监督考评制度。同时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县联动、部门协作、属地负责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保水模式,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水源保护工作。要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探索密云水库管理处与密云县政府及水库周边乡镇政府交叉任职和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力度。

  (二)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资金。通过整合现有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平原地区百万亩造林工程等政策措施,强化部门联动、政策集成、资金聚焦。加大政府投入,科学安排建设时序,构建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程类措施与管理类措施相结合的保障体系。同时,在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中,进一步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在严格水源保护的同时,促进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

  (三)严格规范水库一级保护区各项人为活动。严禁无证捕捞,严禁从事垂钓、烧烤、观光、游玩等活动,严禁新建与水源保护无关的各类设施,严禁区域内村庄接纳外来人口。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对密云水库水源保护工作进行视察,听取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及相关专家进行调研,提出工作建议。充分发挥村民、各类护水组织和环保志愿者、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在全社会形成爱水、护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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