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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1〕71号
  2. [发布日期] 2012-06-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7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按照全国春运工作统一部署,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本市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首都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原则,切实有效履行职责,努力实现“安全、可靠、便捷、平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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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全市春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总工会、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政府口岸办、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邮政管理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交通委路政局、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市公联公司、北京环卫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沟通机制,落实好春运组织、保障、安全、服务等各项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需要建立相应的春运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衔接,联动实施。铁路、公路运输系统和工会、教育、建设、人力社保、邮政等部门要继续组织引导高校学生和返乡农民工有计划购票、有序乘车;铁路、航空、公路运输系统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运输联动机制,定期或随时通报运输情况,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确保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相互补充;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气象等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相关保障工作机制,遇有恶劣天气,适时采取统一的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畅通;首都精神文明办与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要加强合作,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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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文明引导员作用,确保引导服务到位。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为服务在春运一线的干部职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保证他们能全身心地投入春运工作。
  二、强化安全管理,创建平安春运
  2012年,将召开党的十八大,首都安全稳定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对安全生产提出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和监管责任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和督促各运营企业,对运输工具和场站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严格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运输工具和场站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场站、路面、铁路道口的安全整治和监管,提前做好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工作。加强车流密集路段的交通疏导,确保重要场站枢纽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安全岗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客货混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查堵烟花爆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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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
  三、科学安排运力,满足旅客出行
  2012年元旦、春节相隔较近,节前学生流、民工流、探亲流相互叠加,客流高度集中。根据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进出京客流总量将达3700万人次,比2011年增长12.4%。其中,铁路2490万人次,增长14.5%;民航900万人次,增长9.7%;公路省际长途310万人次,增长4.8%。同期市内地面公交客运量将达4.48亿人次,与2011年春运基本持平;轨道交通客运量将达2.3亿人次,同比增长7.5%。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2012年春运的新形势、新特点,进一步做好客流分析预测工作,科学制定运输方案,统筹整合资源,科学有效地安排运力配置,切实增加运力供给,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要充分发挥首都交通运输综合保障优势,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有效衔接,相互补充,避免发生旅客大量滞留。
  铁路系统要结合学生、农民工等群体实际订票情况,采取开行专列、增开临客等多种方式,尽力满足不同方向、不同时段旅客的运输需要;民航系统要科学安排运力,增加机场航班容量,做好重点城市、旅游航线的飞行保障服务;省际公路客运部门要制定详细的春运方案,在春运期间增派车辆、加开班次,提供充足运力。地面公交、轨道交通、出租汽车运营企业要随时关注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的客流变化情况,增加运营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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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运营时间,做好市内接续运输保障工作。
  春运期间,货运、邮政物流等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统筹安排好生产、生活物资运输,保证煤炭、燃油、粮食等重点物资,肉禽、蔬菜等节日物资,以及信件、礼品等节日邮货运输,保障生产生活需要和市场价格稳定。
  四、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努力让人民群众满意出行。铁路、航空、公路和市内公交、轨道交通运营企业要继续采取增加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增设服务项目、扩大服务空间等措施,为旅客购票、候车、乘降、餐饮和住宿提供便利。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准确的天气预报服务。市政市容、路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及时做好雪雾天气铲冰除雪、交通疏导和车次、航班调度工作。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掌握农民工流动情况,通过提供劳务用工信息服务,引导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各级工会要继续组织开展平安返乡活动。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严厉打击倒卖车票、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严禁利用春运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地提供春运服务信息,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五、完善应急措施,提高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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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进一步健全预报预警机制,完善应急防控预案,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落实人员、物资等保障措施,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可能影响春运的苗头性信息,要早判断、早处置;遇有突发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启动相应预案,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告,做到反应迅速、应对准确、处置果断,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维护春运秩序,保证春运安全。
  春运期间,京沪高铁开通北京南站客流成倍增加,轨道交通9号线开通北京西站客流组织难度加大,北京站、北京西站实行实名制乘车,站前广场集散能力降低。针对上述新情况,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做好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必要时,在春运前组织应急演练。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春运期间,我市及国内部分地区仍有可能出现异常灾害天气,可能会造成铁路列车、公路班线、航空航班延误、停驶、停飞等,影响安全正点运输,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恶劣天气的应急预案,提前做好防范工作。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新闻宣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春运工作中的购票、运输、服务等各项措施,及时发布出行引导信息,积极报道春运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要宣传报道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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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弘扬北京精神,营造和谐的春运舆论氛围。
  春运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表彰先进。市交通委要及时将全市春运工作总结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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