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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3〕14号
  2. [发布日期] 2013-04-17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3]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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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

  一、方便群众出行方面
  1.完成30项疏堵工程,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更新淘汰老旧公交车3000辆。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
  2.基本建成京新高速(五环至六环段)、京周公路新线、大灰厂东路、梅市口路等道路,完成15项道路微循环工程。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区长
  协办单位:门头沟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3.实现8号线二期南段(鼓楼大街站至南锣鼓巷站)、10号线二期(西局站至首经贸站)、昌平线与8号线联络线、14号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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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西局站至张郭庄站)建成通车。
  完成期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杨斌,市交通委刘小明,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昌平区区长
  4.在居住区新增停车位2万个,在四环路外轨道交通站点和放射线公交专用道远端增设驻车换乘停车位2000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地下停车位1.8万个。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民防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民防局刘宝杰,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区长
  协办单位:市规划委
  5.继续施划公交专用道10公里,增设机动车、非机动车隔离护栏20公里,为50所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增设安全警示标识。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公安局负责人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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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为群众营造良好环境方面
  6.继续对东城区27万户、西城区17万户平房区采暖进行清洁能源改造。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东城区、西城区区长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国土局、市公安局
  7.对60条市级重点道路、160条背街小巷、80个校园周边和200个老旧小区周边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各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市城管执法局李润华、各区县区县长
  8.对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100座旱厕进行改造提升。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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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完成30条无照明道路路灯建设。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项目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
  协办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
  10.完成35万亩平原造林工程,建设15处(200公顷)城市休闲公园,提升100条胡同、街巷绿化美化水平。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项目负责人:市园林绿化局邓乃平
  协办单位:市水务局、各区县政府
  三、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
  11.通过新建、改建、收购、棚户区改造等多种方式,筹集保障性住房16万套,竣工交用7万套。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杨斌、市发展改革委张建东、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各区县区县长
  12.对老旧小区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绿化美化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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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杨斌、各区县区县长
  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
  13.启动山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居住条件恶劣地区14万人搬迁,年内完成5000人搬迁。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
  项目负责人:市农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国土局、市规划委、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14.完成5万户农宅抗震和节能改造。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杨斌,市农委王孝东,朝阳区、丰台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区长,密云县、延庆县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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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方面
  15.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福利养老金,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确保低收入职工工资增长。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协办单位: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民政局、市国资委
  16.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万人,帮扶21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项目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
  17.开工建设养老床位1万张,给予社会办托老所2152张全托型床位每张每月300元运营补贴,免费为60周岁及以上低保对象、“三无”人员、“五保”对象及优抚对象上意外伤害保险。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政局李万钧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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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方便群众就医方面
  18.在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区的14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群众就医刷银行卡结算试点。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19.实现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正式开诊,启动天坛医院迁建工程、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建设,继续推进清华大学天通苑医院一期工程建设。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丰台区、昌平区区长
  20.为本市48万名40周岁及以上居民免费进行脑卒中危险因素评估,并为脑卒中高危人群提供健康教育、转诊等服务。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21.为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山区、半山区中医医院各配备1辆诊疗车和1辆药品车,每周巡诊不少于3次,解决边远地区群众看病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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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项目负责人:市卫生局方来英
  协办单位: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密云县政府、延庆县政府
  六、增强社区服务群众能力方面
  22.在东城、西城区开展100家固定早餐门店新建或改造试点。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项目负责人:市商务委卢彦
  协办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
  23.建成200个“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志愿服务。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社会办
  项目负责人:市社会办宋贵伦
  七、保障群众健康和安全方面
  24.支持150家学校食堂、中小学生营养餐加工配送单位、大型餐饮单位建立食品安全自检室,配备自检设备。增加监测频次,每月发布首都食品安全信息。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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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责任单位:市食品办
  项目负责人:市食品办张志宽
  25.清理规范用于租住的300处人防工程,消除用电线路老化、消防设施缺损、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民防局
  项目负责人:市民防局刘宝杰
  26.完成20座下凹式立交桥雨水泵站升级改造,汛前实现排水调蓄功能;对34条(段)280公里中小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实现排水畅通、安全。
  完成时限:2013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项目负责人:市水务局金树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园林绿化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
  八、丰富群众学习文化生活方面
  27.新增入园名额24万个,支持100所村办幼儿园建设。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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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继续支持在城乡结合部和郊区改造或建设30所中小学,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
  项目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
  协办单位: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顺义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平谷区政府、怀柔区政府、延庆县政府
  29.实现国家图书馆与首都图书馆读者卡互通,建设100个图书通借通还点,逐步实现机关和社会单位图书馆向市民开放。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项目负责人:市文化局陈冬
  30.实现首都剧院联盟成员单位100元以下低价票扩大到剧院可售票的30%,实现50家民营艺术机构免费开放,组织名人名家进社区举办展览和讲座50场。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文化局
  项目负责人:市文化局陈冬
  31.新创建632个体育生活化达标社区,为居民提供体育健身、体质测试等服务,加强对室外全民健身器材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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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2008年配建的200套全民健身居家工程器材。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项目负责人:市体育局李颖川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32.改造提升50个民俗村、景区、乡村旅游新业态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厕所和游览导视牌等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30个热点景区自助导游系统,改造提升延庆旅游集散中心。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旅游委
  项目负责人:市旅游委鲁勇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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