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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1〕10号
  2. [发布日期] 2011-04-26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11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11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1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抓紧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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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1年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折子工程

  一、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进现有设施污染治理
  1.建设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二期工程,推进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等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朝阳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2.海淀区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工建设,推进海淀区生活垃圾焚烧厂、综合处理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海淀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3.丰台区生活垃圾循环经济园渗沥液处理厂开工建设,推进湿解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丰台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4.加快五里坨垃圾生化处理项目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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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加快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门头沟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6.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大兴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7.推进长阳垃圾综合处理厂、门头沟焦家坡综合处理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房山区、门头沟区、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8.开展阿苏卫循环经济园区前期工作,推进华源惠众垃圾衍生燃料能源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昌平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电力公司
  9.完成梁家务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一期)立项、征地等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通州区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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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10.顺义生活垃圾焚烧厂(二期)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顺义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11.加快平谷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平谷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12.密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开工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密云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13.推进东城、西城、门头沟、通州、顺义、延庆等区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
  14.开展等离子、垃圾衍生燃料等新技术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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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15.开展20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力度
  16.城六区年度生活垃圾产生量增长率控制在4%以下,远郊区县增长率控制在8%以下。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17.新增1200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在1200个行政村开展垃圾分类达标试点工作;市级党政机关、区县政府办公场所开展垃圾分类达标试点。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
  18.推进密闭式清洁站等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设备设施改造和建设,基本完成城镇地区密闭式清洁站改造任务,配套采用节能环保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车辆。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科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质监局
  19.完善农村地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和资源回收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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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推进农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农委、市商务委
  20.新增建设300个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培育2家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
  主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协办单位:城六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工商局
  三、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推进资源再利用设施建设
  21.实行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许可,加强对建筑垃圾监督管理。逐步实现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许可申请受理、审批与施工许可行政审批信息资源共享,开展行政审批联合办公。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的规定》和《绿色施工管理规程》,从源头控制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遗撒和车轮带泥上路行为。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城管执法局
  22.研究制订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政策、再生产品质量标准、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及推广使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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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质监局
  23.开展京南、京北两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示范项目,资源化处置能力力争达到200万吨/年。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委
  四、加强垃圾处理监管,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24.城六区和远郊区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88%。
  主要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
  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统计局
  25.开展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前期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相关区县政府
  26.推进市属垃圾处理设施电路集成卡计量系统试点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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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推进六里屯、永合庄等生活垃圾填埋场全密闭膜覆盖作业工艺,提高设施渗沥液处理能力。
  主要责任单位:相关区县政府、市市政市容委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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