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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4〕10号
  2. [发布日期] 2014-03-0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排堵保畅 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4]1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交通排堵保畅
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交通排堵保畅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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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排堵保畅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方案

  为推动落实《北京市“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及《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巩固前十个阶段的工作成果,推进首都交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眼于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新形势新任务,以打造可持续发展的城市交通为总目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缓解交通拥堵,努力使百姓出行更便捷,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的渠道更畅通,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2014年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8%,中心城路网交通指数控制在5.5左右。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强规划引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各项交通专项规划,编制完成《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14-2030年)》,研究编制《北京市轨道线网远景规划》,完善《北京市干线公路网规划》等专项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交通委
  (二)疏解和优化中心城功能。分区域控制中心城的建设规模,并制定实施细则。严格控制中心城新建商品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和新增规模;严格限制医疗、学校、行政办公、商业等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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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设施的新建和扩建;不再新规划建设产业功能区,扩建原有产业功能区必须同交通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强化交通影响评价的作用。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三)治理小商品批发市场周边环境。对新发地、十里河、大红门、木樨园等中心城小商品批发市场周边环境秩序进行综合整治,推动动物园小商品批发市场外迁工作,缓解小商品批发市场周边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各有关区政府、市商务委
  (四)加快轨道交通建设。实现地铁6号线二期、7号线、14号线东段(金台路-善各庄)、15号线二期西段(清华东路-望京西)共62公里线路建成通车;推进地铁17号线、S1线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重大办、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五)加快道路建设。推进首都大外环高速公路北京段工程,建设国道110二期,建成京良路、万寿路南延等道路项目,抓好2014年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会场周边道路整治。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各有关区县政府
  (六)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成100项以上疏堵工程;建设、畅通城市微循环道路100公里以上;完成安贞桥、航天桥公交立体换乘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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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各有关区政府
  (七)推进代征代建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移交。研究制定代征代建市政道路和公交场站管理办法,建立代征代建市政道路和公交场站台账,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移交代征代建道路。
  责任单位: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各有关区政府
  (八)推进综合交通枢纽和公交场站建设。开工建设苹果园、北苑北等2处综合交通枢纽。落实规划、土地和资金等支持政策,鼓励各区政府及有关单位建设公交场站,新建未来科技城、小营等9处公交场站,改造天宫院、德胜门等6处公交场站。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有关区政府
  (九)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研究编制本市公交专用道施划地方标准,在京开高速公路及西南三环等路段施划公交专用道。完善安立路大容量快速公交系统,建设快速公交走廊。改善100处公交站台的候车换乘环境。逐步优化调整公交线网,优化调整20条公交线路、新开20条微循环线路、新开20条定制班车线路,构建多层次、多样化的公交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首都精神文明办
  (十)改善自行车和步行出行环境。制定城市道路自行车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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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行道建设和环境整治计划,完成80条城市道路自行车道、步行道环境整治工作。新投入公共租赁自行车15000辆以上,2014年底全市公共租赁自行车总规模达到4万辆。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市政市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十一)加强机动车停车管理。贯彻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出台停车管理各项配套措施。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率先实施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和电子收费,完成城六区占道停车位以及东城区、西城区全部车位“一位一编号”工作。推动顺义区实施“一车一位一编号”试点工作。规范二环路以内占道停车经营管理,组织占道停车经营企业创建40条规范经营示范路段。完成30个以上居住区的停车自治管理工作。建设市、区两级停车管理中心和停车管理数据库。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十二)加大机动车停车执法力度。对违反禁停、限停规定以及非法占用机动车道停车的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公安交管、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私设地桩地锁行为开展常态化执法,坚决取缔违法违规停车场。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十三)创建“排堵保畅综合示范区”。建立“排堵保畅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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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工作标准和评价体系,并出台指导意见。在城六区和通州区、大兴区、昌平区建设微循环畅通、停车有序、自行车道和步行道连续的“排堵保畅综合示范区”12个。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各有关区政府
  (十四)加强交通秩序管理。调整优化300处道路交通信号、标识标线等,加强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专用道和应急车道等行为的治理,完善外埠进京车辆管理措施。提升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理能力,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五)设置潮汐车道。对在紫竹院路设置潮汐车道进行评估论证和方案设计并尽早实施,研究在其他道路设置潮汐车道的可行性,提高道路早晚高峰通行能力。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六)完善综合治堵措施。完善机动车区域限行措施;研究城市低排放区车辆使用政策,以经济手段调控小客车使用强度。
  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十七)研究应用电子车牌。通过电子车牌对机动车实施精细化管理,为治理空气污染和缓解交通拥堵提供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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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八)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和绿色出行宣传活动。创建50条公交“文明乘车快乐让座示范线路”,开展文明行车宣传,引导市民文明驾驶。组织“绿色出行畅通北京”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开展约200场绿色出行宣讲,制作“绿色出行畅通北京”系列宣传片和主题宣传品,组织“公交出行宣传周”、“无车日”宣传活动,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首都精神文明办、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各自责任。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排堵保畅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要求,加快项目立项、规划、投资、拆迁和施工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完成。
  (二)制定细化方案。城六区、通州区、昌平区、大兴区等区政府要结合各自实际,分别制定区域年度交通排堵保畅工作方案,并抓紧组织实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将交通排堵保畅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任务纳入市、区两级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督查和行政效能监察内容。市缓解交通拥堵工作推进小组要对各部门、各区县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北京市交通排堵保畅第十一阶段(2014年)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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