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1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政府决定,将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整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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