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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11〕49号
  2. [发布日期] 2012-06-0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交通委关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1]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市交通委制定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方案

(市交通委 二〇一一年九月)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以国务院第593号令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提高本市交通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切实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转变执法理念,营造和谐、以人为本的公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贯彻实施《条例》,使其重要意义、主要内容让社会公众所了解,对此项工作予以支持;使《条例》设定的法律制度和工作要求让各单位管理人员所掌握并自觉贯彻执行,切实达到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的工作目标,确保《条例》实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发挥《条例》对公路交通事业持续发展的保障作用。

  三、组织领导

  本市成立《条例》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治超办和各区县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委,具体负责制定贯彻实施方案,协调、指导、监督贯彻实施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相关单位要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内容、进度、措施和完成时限。

  四、工作任务

  (一)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国土局、市规划委、市水务局和各区县政府配合,制定并实施公路建筑控制区划定制度,划定高速公路、国道、市道、县道和乡道的建筑控制区范围。市交通委、市水务局等部门要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对于公路建筑控制区与河道管理范围、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重叠的,协商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

  (二)规范涉路施工活动行政许可。

  通过规范相关行政许可,进一步加强对公路及公路桥梁的保护。一是对《条例》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许可,由市交通委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许可程序性规定。二是在《条例》规定的公路安全范围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许可相关程序,由市交通委会同市水务局制定并实施。三是在《条例》规定的公路桥梁安全范围内,确需进行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许可,由市水务局会同市交通委制定工作程序并实施。

  (三)保障公路通行。贯彻落实《条例》以及《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由市治超办牵头,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各远郊区县交通局配合,制定并实施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工作方案和意见,从车辆的生产、销售、登记、改装、装载和运输等环节入手,采取多种方式实施综合治理。

  (四)加强公路养护工作。

  《条例》将管理与养护有效衔接起来,提出了加强公路养护的要求。一是市交通委要依据《条例》加强对公路养护作业单位的资质审查。二是市交通委要建立巡查制度,并定期检测和评定公路、公路桥梁和公路隧道。三是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要与河北省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建立交界区域公路养护通报制度。四是市交通委负责收集、汇总和发布公路运行信息。

  (五)村道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此项工作,由各区县政府参照《条例》具体实施。

  具体工作分工见附件《〈条例〉贯彻工作任务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条例》内容。

  《条例》实施体现了公路管理理念的转变,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和规范本市公路交通事业发展的主要依据。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条例》主要内容的学习理解并加以贯彻落实,切实发挥《条例》对公路管理工作的指导、规范作用。

  (二)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今年是《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做好对《条例》实施的宣传工作。同时,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三)突出重点,抓好协调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中,要突出重点,及时研究解决《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标准,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切实使公路管理工作得到不断完善和加强。

  (四)注重效果,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管理机制顺畅、管理工作规范、服务水平提高、安全监管有力、人民群众满意和社会效果显著作为《条例》贯彻实施工作落到实处的标准。同时,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根据公路网络化运行需要,逐步建立“层次清晰、事权明确、权责一致、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为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五)检查评估,确保《条例》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将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并在《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对贯彻实施情况组织检查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市政府。附件:《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贯彻工作任务分解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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