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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8〕23号
  2. [发布日期] 2008-05-1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2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
2008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8年行动计划》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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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
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2008年行动计划
(市发展改革委二〇〇八年三月)

  2008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奥运举办之年。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首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将北京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奥运环境保障要求和本市“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加快“以退促降”向“内涵促降”转变,把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制度创新作为节能减排的主要动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监察约束和宣传教育作用,以综合手段深入推动节能减排工作,集中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研究制订一批有利于节能减排的鼓励政策,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2008年,要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下降5%、单位GDP水耗下降4%、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下降4%、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下降10%。
  二、深化实施十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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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根据北京城市性质、功能和资源优势,全面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重点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现代制造业。
  加快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现代物流、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发展。着力完善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十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四大金融后台服务区、四大物流基地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信息通信、商务服务等生产、生活配套服务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和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化发展;大力推动蛋白质科技基础设施、微软(中国)研发大厦、中国移动北京生产基地、大唐TD-SCDMA实验网、新国际展览中心、现代汽车第二生产厂区、福田-康明斯发动机生产线等重大项目建设。
  加快退出一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劣势产业。推进首钢压产和北京东方石化有限公司有机化工厂、北京化二股份公司、北京化工集团大有公司等企业停产搬迁;退出40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实施“上大压小”方案,关停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北京京丰热电厂小火电机组35万千瓦;做好房山区、门头沟区煤矿关闭调整后替代产业扶持工作。
  (二)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工程。制订节能减排技术推广计划,推广一批、示范一批、研究一批节能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
  大力推广供暖系统节能、空调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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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利用、除尘脱硫、膜处理等成熟技术。开展100台锅炉环境温度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供暖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完成30个空调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房山立马水泥厂、北京太行前景水泥有限公司的余热余压利用项目;完成机关、学校及住宅小区雨水回收项目200项,集雨400万立方米;采用膜技术实施一批城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和新城中水厂建设。
  积极开展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热电冷三联供、混合动力汽车等先进技术的示范项目。加快推广高温空气燃烧技术,扩大采用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的锅炉供暖面积;建设北京南站、北京会议中心9号楼、中关村软件园等热电冷三联供示范项目;在奥运村使用50辆电动车,在西城区试点推广小型环卫用车改用电动车,在公交系统推广应用混合动力汽车。
  加强对适合本市的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技术的跟踪研究。开展对生物质废物资源化重大装备技术、垃圾填埋气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华能热电厂二氧化碳捕集示范项目、热力站节能降耗关键技术等研究。
  (三)奥运环境保障与污染减排工程。组织落实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加大夜间机动车污染治理和实施奥运期间空气保障应急措施力度;完成各燃煤电厂烟气脱硝工程并投入运营;推进5万户平房电采暖改造;淘汰更新老旧公交车1500辆、出租汽车2000辆;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完成23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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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淘汰和2600辆“黄标车”治理;完成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完成五环路内及奥运场馆周边重点地区裸露地面绿化、硬化治理;实施市级和19个区县级监控中心建设,实现对全市重点污染源的自动监测。
  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对重要地表水源区60个村实施以污水、垃圾处理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完成26条小流域共320平方公里的综合治理。开展跨区域合作,在张家口、承德地区继续实施6867公顷“稻改旱”工程。加快建设一批中水厂,完成昌平、门头沟、延庆中水厂建设,启动清河中水厂二期工程、平谷中水厂二期工程建设,推进高碑店中水厂、卢沟桥中水厂、小红门中水厂、通州河东中水厂建设前期工作;将定福庄区域污水调往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大河湖治理力度,启动丰台南城地区水系、温榆河等重点水域水质改善工程,完成永定河(卢沟桥至三家店段)和清河(清河闸至下清河闸段)综合整治工程。
  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3.93万公顷,水源保护林1333公顷,恢复关停废弃矿山植被1333公顷;完成667公顷第一道绿化隔离带郊野公园建设,实施1333公顷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绿化;启动通州区、顺义区、密云县、延庆县、昌平区5个万亩滨河森林公园建设;新建京平、京津二通道、机场南线100公里生态景观大道;建设1万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80公顷,力争完成城市绿化面积600公顷。
  (四)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完成32家政府机构节能诊断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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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改造,完成照明、变配电、通风3个系统10项节能技术改造;强化54家已完成计量改造政府机构的用电、用热在线监测,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指导政府机构用能行为。
  (五)大型公建节能工程。在部分商场超市和宾馆饭店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试点;开展12家医院节能改造;完成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建低成本改造;开展250万平方米国家机关和公益性事业单位建筑物节能改造;完成10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
  (六)高耗能行业节能工程。完成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中在京10家企业的36项设备节能改造;完成50家年耗能2万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的能源审计,重点推进电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的更新改造;开展5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水泥和化学原料药两个行业的审核工作;扩大工业重点用能大户在线监测范围,对年耗能1万吨标煤以上的企业用电全部实现在线监测。
  (七)绿色照明工程。加强政府引导和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完成奥运签约宾馆、饭店和奥运场馆及周边道路等设施绿色照明工程;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及居民家庭实现绿色照明。
  (八)可再生能源示范工程。实施一批太阳能利用工程,在农村地区继续安装2万盏太阳能路灯,在顺义、平谷、延庆、门头沟等区县示范建设阳光校园工程和农村太阳能集中浴室工程;推进一批生物质能利用工程,在延庆县、怀柔区和密云县建设秸秆集中气化工程,新建50座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在平谷、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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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延庆等区县乡镇试点推广生物质型煤集中采暖工程,力争新增20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面积;建设一批热泵供暖工程,在适宜地区全面推广热泵供暖工程,力争全年新增500万平方米热泵供暖面积;加快发展风力发电,启动官厅风电场二期5万千瓦工程建设。
  (九)水资源节约工程。扩大工业、农业、环境利用再生水。全年利用再生水6亿立方米,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0%,逐步成为农业灌溉、河湖生态、工业冷却用水的主要水源。在通州区、密云县建设6667公顷再生水灌区,全市再生水灌溉面积达到3.67万公顷以上;建设东南郊农村水网,拦蓄利用城市雨洪水和再生水;启动清河中水西调工程,利用中水补充河湖景观水。
  加强节水管理。开展6667公顷高效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使全市农业节水灌溉面积达到26万公顷,实施节水灌溉面积比例达到85%;进一步提高节水器具的普及率,学校、医院、商场、机关等单位的公共浴室采用智能节水控制系统。
  (十)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强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提高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推进煤矸石在市政道路建设中的利用和尾矿砂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建成清河污泥干化项目,启动北京水泥厂和高碑店污泥干化处理项目。
  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产业化发展。启动远郊区县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规范站点、物流配送、专业分拣、厂商直挂4个环节,对现有回收站点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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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力争达到60%;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与生活垃圾管理的资源整合,建立再生资源回收数据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统计数据对接平台,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与有条件的密闭式清洁站搭载工作。
  加快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完成安定填埋场二期工程、董村综合处理厂建设,力争南宫、高安屯餐厨垃圾处理厂开工,推进阿苏卫、六里屯生活垃圾焚烧厂和梁家务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实施全市正规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改造工程和六环路内所有非正规垃圾场整治;重点镇建成垃圾转运站并配备垃圾运输车,完善相应的管护机制;推进大兴和通州2座大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建成电子废弃物回收处置示范工程。
  三、继续夯实三项基础
  (一)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贯彻《北京市加强能源统计监测工作实施意见》;研究建立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和每半年进行全市能源总体情况分析评价的机制;加强能源统计数据分析,定期出台能源形势监测分析报告;完善现行的二、三产业规模以上能源统计制度;建立规模以下工业和批发零售业、餐饮住宿业季度能源消费抽样调查制度,建立成品油批发零售季报制度;规范能源供应单位统计制度;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统计执法检查;做好污染源普查,开展噪声污染的摸底调查、科学评价。
  (二)强化分类计量。制订本市能源分类计量管理办法;监督和督促用能单位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对年耗能万吨标煤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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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159家用能单位进行能源计量检测,督促用能单位完成能源计量工作的整改落实。
  (三)提高监测能力。研究整合全市能源统计信息,初步形成全市能源统计监测体系总体框架;完善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在实现对市级政府机构和年耗能2万吨标煤以上用能企业在线监测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大型公建监测;完善环境监测体系,逐步形成对重点污染源实施在线监测的能力。
  四、完善六大保障体系
  (一)法规政策体系。节能方面,做好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的前期工作,健全资金投入机制,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研究调整资源类产品价格,推进热计量价格试点工作;减排方面,落实本市第十四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加强本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前期研究,做好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的前期工作,制订本市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清洁生产中长期规划、餐厨垃圾项目建设规划和建筑垃圾处置实施方案等,制订社会高排放车辆更新淘汰及主要污染物减排的经济激励政策。
  (二)指标标准体系。率先执行国Ⅳ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研究调整垃圾、污水收费方式和标准,完善相关机制;制订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操作规范、生物质固硫型煤地方标准和低压用户电气装置安装规程等地方标准;研究编制太阳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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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室外照明装置、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满足水环境容量的污水处理标准、北京市城市雨水排除系统规划设计等地方标准。
  (三)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解决全市节能减排的重大问题;出台本市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实施方案及办法;加强重点耗能企业监管考核;研究制订循环经济试点管理办法;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定期公布各区县的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和污染减排情况,落实各区县属地管理责任。
  (四)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煤以上用能单位的节能执法监察,对企业和单位开展执行国家淘汰或限制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工艺和材料目录情况的检查;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设计、施工环节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意见情况实施监察;强化对强制性能效标识实施情况和新建、改造建筑工程节能的监管力度;实施重点工程重要建筑材料品种采购备案工作试点,建立可追溯的建筑材料供应单位信息库;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
  (五)市场服务体系。利用市场化机制推动本市节能减排工作开展,培育专业服务市场和中介体系,搭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平台;完善清洁生产和能源审计、节能评估服务平台;推进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合作,制订发展规划,研究设立碳交易市场;密切与周边省区市环境合作,完善协调机制,采取协调行动,促进空气质量同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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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宣传教育体系。进一步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官方网站和环保公众网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公众互动机制,畅通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办好“2008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继续推进“节能减排进奥运”、“节能医生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开展“少开一天车”等活动,鼓励公众参与;评选市级“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印制绿色奥运系列宣传册,在赛时向广大市民及媒体免费发放;利用各种媒体,进行贯穿全年、受众面广的宣传教育;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做好宣传培训、技术推广、信息咨询等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机构、工业企业、大型公建节能减排专业培训;表彰、奖励节能先进单位和个人,弘扬“节约也是发展”的先进文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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