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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8〕3号
  2. [发布日期] 2008-04-1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8]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部署,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始至3月2日止,共计40天。为认真做好本市春运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工作机制
  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促进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原则,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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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春运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交通委牵头,会同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劳动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气象局、市口岸办、市城管综合执法局、东城区政府、北京西站地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建立统一高效的组织协调机制,落实好春运各项工作。由市运输局负责全市春运具体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领导本部门和本单位的春运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上报并主动协调解决春运中出现的问题。
  二、科学组织运输,满足旅客出行需求
  根据预测,2008年春运期间进出京客运总量同比将增长7%。其中,铁路上下车旅客2103万人次,同比增长6%;民航进出港旅客610万人次,同比增长10%;公路省际长途进出站旅客281.9万人次,同比增长4.9%。同期市内公共电汽车客运总量4.4亿人次,同比增长16.2%;轨道交通客运总量1.04亿人次,同比增长85.7%。
  各运输部门要根据2008年春运客流总量继续增长、客流高峰集中叠加、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以及由于公交票制改革、取消“五一”黄金周带来的春运需求变化等情况,统筹整合资源,科学安排运力,发挥首都综合交通运输的整体优势,满足旅客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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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
  在做好运输组织和运力安排工作的同时,铁路、公路客运系统和建设、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创造条件,组织引导更多的春运返乡农民工和高校学生有计划订票、集中购票、有序乘车;民航系统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班机飞行,同时做好首都机场T3航站楼转场工作;市公共交通部门要根据公交线网调整的新情况,重点做好铁路、公路、航空枢纽站的衔接运输和铁路夜间加开临时客车的接续运输保障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优先保证旅客运输的同时,统筹安排好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市场供应平稳有序。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运票价及相关收费项目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严禁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
  三、落实安全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春运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和社会稳定。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确保首都安全稳定的极端重要性,把春运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履行好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公安、交通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组织督促各营运企业和运输场站,对运输工具和场站设施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安全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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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切实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严禁不符合安全资质条件的运输工具参加春运,严禁各类安全服务设施带病运行。要加强场站、道路、铁路道口等的综合整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查堵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进站(场)上车(机),严肃查处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站外揽客、客货混装等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惩处“黑车”、“黑站点”和投机倒票、欺诈宰客、非法装运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有序、畅通。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根据春运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情况,进一步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疏通信息渠道,保障人力物力,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及时启动相应预案,同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报告;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最大限度地维护春运秩序,保证春运安全。
  五、提高服务质量,营造和谐春运氛围
  运输部门要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继续采取增加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增设服务项目、扩大服务空间等措施,为旅客购票、候车、餐饮、住宿提供便利。气象部门要提供及时准确的天气预报服务。市政管理、路政、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及时做好雪雾天气下的铲冰除雪、交通疏导和车次、航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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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度工作,确保安全运输。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及时发布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来京务工人员有序流动,同时组织安排好春节留京务工人员的文化生活。新闻媒体要发挥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做好春运宣传报道工作。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及时公布春运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春运结束后,各部门和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交通委要将全市春运工作总结及时报市政府,并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〇〇八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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