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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5〕48号
  2. [发布日期] 2005-05-2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文件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5]4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纠正部门
和行业不正之风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1995年纠风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会议的精神,按照中央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结合实际,明确目标,重点在抓深入、抓落实、抓成效上下功夫,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首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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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去年部署的专项清理工作,已取得成果的,要抓好巩固;尚未完成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加以完成。今年纠风工作要狠刹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中小学乱收费、向农民乱摊派和乱收费的歪风;坚决刹住用公车结婚的不正之风;下大力对“小金库"等进行专项清理;进一步纠正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业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纪者。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把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纳入部门和行业的管理,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继续认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
    四、纠风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明确一位领导同志主抓此项工作;专项清理工作要明确具体负责部门,实行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切实抓出成效。
    五、1995年本市纠风工作的具体部署,由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另行下达。


                           一九九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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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1995年纠风工作
部署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1995)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1995年纠风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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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1995年
纠风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一九九五年三月三十日)

    1994年,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继续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全党动员,党政齐抓共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和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取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等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同时狠抓了一些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效。但是,纠风工作在地区、部门之间发展不平衡,整个行业风气还没有大的好转,有些行业不正之风仍很严重,群众的意见很大,治理的任务非常艰巨。
    关于1995年的纠风工作,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先后作了全面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对纠风工作的要求更高,纠风的任务更重,工作的难度也更大,必须进一步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抓落实、抓深入、抓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推动这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新的成效,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纠风工作的重点和目标
    对去年已经部署的纠风专项清理工作,要有针对性地继续抓好落实和巩固。清理乱收费工作,重点抓已公布取消收费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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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并逐步加强制度和法规建设。具体目标是:巩固已有成果,防止出现反弹。清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要继续卡住公费出国(境)旅游和其他因私出国渠道的口子,对一些部门、地区乱开口子的问题要认真清理整顿。今年重点抓审批的源头,解决公派出国(境)团组过多过滥,特别是假借考察、招商、贸易洽谈等公务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的问题。具体目标是:公费出国(境)通过旅游等渠道办手续的问题得到遏制,公派出国(境)团组过多过滥的势头得到遏制。清理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无偿占用企业钱物工作,要组织审计等有关部门选择一批国有企业开展专项审计,进一步揭露存在的问题,并对清理出来的钱物按照有关规定基本处理完毕;同时向清理个人拖欠企业公款和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延伸。
    对于今年提出的要狠刹的三股风,必须花大力气搞好专项治理。治理公路“三乱”(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工作,中央以国道为重点,地方以省道为重点。按照国发(1994)41号文件规定,除公安、交通、林业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在公路上设立站卡,拦车收费、罚款,已经设立的要撤下来;切实解决站卡过密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哪些路、桥可以收费,哪些不能收费,制定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使公路“三乱”现象得到遏制。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重点,主要解决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对择校生多收费,地方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合理的收费,社会向学校乱摊派转嫁给学生的收费以及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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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过多过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的收费行为。清理向农民乱摊派、乱收费工作,主要是狠抓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已有决定和措施的落实,巩固和深化已取得的成果。在部门纠风方面,要确定一批重点部门,加大刹风力度,力争在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上抓出明显效果。在刹风的同时,应注意从改革入手,研究纠风涉及的深层次问题,积极探索治本的有效措施和路子,力争在标本兼治方面前进一步。
    二、抓落实的主要措施
    今年的纠风工作,要靠深入开展巩固已有成果,靠继续刹风取得新成效,靠标本兼治探索新路子,在措施和方法上,主要抓好以下几条: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抓好纠风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第一步,督促、推动一批重点部门确定好今年纠风的具体目标,制定出抓落实的有力措施,认真筹备开好治理公路“三乱”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两个全国电话会议,以及卫生部、邮电部、铁道部等一批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会议,启动好部门的纠风工作。第二步,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由国务院纠风办召开地方纠风工作会议,研究今年的纠风工作如何深入,一项一项地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部门和行业以交通部、公安部、国家教委、农业部、铁道部、邮电部、卫生部、建设部、税务总局、工商局、旅游局、海关总署为重点,地区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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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沪三大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为重点;纠风工作任务,以狠刹三股风为重点。为使纠风的各项任务能真正落到实处,除加强明察暗访外,还要有计划地组织一些专项检查和联合检查。对治理公路“三乱”,拟由中央有关部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分工,周密部署,统一时间,统一行动,在上半年和下半年集中搞两次联合大检查。对治理中小学乱收费,拟在秋季开学前后由各地组织检查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人士参加,开展专项检查。
    (三)加强制度建设。拟由外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严格审批公派出国(境)团组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推动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治理乱收费进行立法,对清退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企业钱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制定具体规定和办法,以进一步规范行为,巩固纠风的成果。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纠风工作的指示、要求和各地区、各部门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注意揭露和严肃查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典型问题,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进行通报和公开曝光,以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
    (五)搞好信息、统计和民意测验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纠风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按时填报《1995年度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统计表》,为对纠风工作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考核提供依据。国务院纠风办拟于10月份会同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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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第五次行业风气问卷调查。
    (六)继续搞好职业道德建设试点工作。今年试点的范围原则上不扩大,重点是深化,在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外部监督机制、检验制度和监督检查各项行为规范执行情况上下功夫,进一步总结经验。
    (七)围绕狠刹三股风和重点部门的纠风工作,由各地区组织社会各界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这项工作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评议的面不宜宽,一定要做好充分准备,摸清情况,敢于揭露矛盾和问题,真正对纠风工作起到推动和促进作用。
    (八)加强对纠风问题的工作研究和政策研究,特别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抓好典型,总结标本兼治方面的经验。  
    三、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
    纠风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层层建立责任制。对去年部署的三个专项清理、今年提出的狠刹三股风和清理“小金库”问题,国务院确定的各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有负责日常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要将今年的纠风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每项任务和牵头负责的部门,落实责任。条条和块块要紧密结合,各负其责,相互支持,保证纠风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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