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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2007〕
52号
[发布日期]
2007-12-11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5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促进首都金融产业的发展,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经市编委批准,市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吉 林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黎晓宏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霍学文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徐 熙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江平 市人事局副局长
曾赞荣 市国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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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 跃 市规划委副主任
冀 岩 市建委副主任
周 河 市商务局副局长
李拥军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苏文权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孔繁琪 市国税局副局长
易 纲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
刘宝凤 北京银监局局长
张新文 北京证监局局长
丁小燕 北京保监局局长
邱月玲 北京海关副关长
张建东 西城区区长
程连元 朝阳区区长
林抚生 海淀区代区长
邓乃平 通州区区长
北京市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金融办)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霍学文同志兼任。
今后,如需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并报组长批准后,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备案。
- 2 -
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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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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