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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66号
  2. [发布日期] 2006-01-1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66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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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63号),设置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简称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任务;2008年奥运会期间,充实领导和工作力量,转为负责指挥、协调城市运行保障工作。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设立办公室,承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为正局级临时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北京市城市环境建设规划,组织编制2008年前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城市环境景观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2008年前本市市政设施(不包括奥运场馆及附属工程相关的市政设施,下同)建设计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订市政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拟订2008年前本市城市环境秩序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协调、监督实施。
    (四)组织制订本市2008年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及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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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督促检查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2008年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等工作的落实。
    (六)根据举办2008年奥运会的实际需要,研究提出制订或修订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
    (七)负责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2008年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的宣传工作,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相关工作。
    (八)指导、协调、督查各区县“2008”环境建设分指挥部的工作;加强与奥组委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联系。
    (九)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设5个职能部。
    (一)秘书行政部(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公文处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编辑工作信息;负责机关人事、财务、后勤保障和党群工作。
    (二)总体策划部
    组织制订本市2008年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城市奥运环境景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年度计划;组织拟订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标准;调控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进度;研究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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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以及2008年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三)环境建设协调部
    组织协调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组织开展“城中村”的改造、广告牌匾的规范、违法建筑的拆除以及主要大街、重点地区的景观建设;督促检查2008年奥运会城市运行纲要实施计划、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以及2008年奥运会期间城市运行保障工作的落实;负责与奥组委和国家有关部门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综合协调。
    (四)环境秩序协调部
    组织协调本市城市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和市政府执法部门的综合执法。研究拟订城市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的专项治理;组织研究行政执法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提出制订或修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对策的建议;督促检查各区县“2008”环境建设分指挥部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工作。
    (五)宣传动员部
    负责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等工作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相关工作;指导各区县“2008”环境建设分指挥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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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员编制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使用临时行政编制共60名。其中:兼职主任1名,专兼职副主任4名。
    四、其他事项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主要从指挥部成员单位中抽调解决。抽调的专职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在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工作期间可以不占用原单位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抽调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个人待遇经费仍在原单位预算中安排。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抽调的工作人员由原单位在该单位编制、职数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妥善安置。也可根据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人员,招聘的专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编制总数的三分之一。抽调人员的补贴标准和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标准由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商市财政局、市人事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不替代市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三定”规定和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市城市环境景观建设和市政设施建设、环境秩序整顿治理的有关工作。
    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待2008年奥运会结束后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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