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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2〕63号
  2. [发布日期] 2003-01-05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组建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6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组建北京市投资促进局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投资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市政府决定,在北京市投资服务中心(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北京市投资促进局(以下简称市投资促进局),同时保留北京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的牌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市投资促进局为市政府直属负责招商引资、提供投资促进专业化服务的事业单位。该局主要负责宣传本市招商引资政策,建立与境内外投资者的联系渠道,反映其意见和要求;研究提出改善本市投资环境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承办境内外有关招商引资洽谈会、研讨会、博览会等大型活动;为境内外经济实体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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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在本市从事投资、商贸等活动提供服务。


                       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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