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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2006〕
20号
[发布日期]
2006-05-10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加挂 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牌子 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0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加挂
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牌子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京政发〔2005〕17号),经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加挂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简称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牌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急处置范围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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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市应急委)领导下,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组织协调工作。
因暴雨洪水以外的灾害导致交通、电力、电信、人防工程、建筑工程、城市公共设施等领域的突发公共事件,由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处置。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二)负责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区县开展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三)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四)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五)负责指挥部所属专业抢险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
(六)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成人员
总 指 挥:牛有成 副市长
副总指挥:王晓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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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志忠 市水务局局长
成 员:肖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桂英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松彭市教委副主任
于泓源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文彦市民政局副局长
郭文杰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燕飞市国土局副局长
周楠森市规划委委员
栾德成市建委副主任
吴沛济市市政管委委员
周正宇市交通委副主任
孙国升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进山市农委主任
束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郭积勇市卫生局副局长
齐静市国资委副主任
常青市工业促进局副局长
雷德才市农业局局长
丁镇宽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
赵玉池市人防办总工程师
白新市信息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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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建成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
周小舟北京卫戍区副司令员
杨天福武警北京总队副总队长
康高亮北京铁路局副局长
黄登科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局长
韩玮市通信局副局长
王建捷市气象局副局长
王守东北京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张闽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贺忠诚市物资总公司副总经理
徐维浩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杨向平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李荣庆东城区副区长
曹长胜西城区副区长
张蔼华崇文区副区长
杜灵欣宣武区副区长
宋连娣朝阳区副区长
张宗林海淀区副区长
李昌安丰台区副区长
石玉贵石景山区副区长
翟云峰门头沟区副区长
王忠海房山区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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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世疆通州区副区长
王振江顺义区副区长
冯维利昌平区副区长
李春亭大兴区副区长
闫维洪平谷区副区长
赵文广怀柔区副区长
吴成全密云县副县长
徐凤翔延庆县副县长
四、办事机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根据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市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组织制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与防汛抗旱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应急委办公室提出发布红色、橙色预警信息的建议;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演练;负责组织本市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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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今后,如需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以外的指挥部组成人员,由成员单位提出调整意见,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并报总指挥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其办公室自行发文通知,并报市编办、市应急委办公室备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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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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