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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
〔1995〕
3号
[发布日期]
2005-05-22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九届运动会和 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5]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举办北京市第九届运动会和
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增强首都人民体质,发现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促进本市竞技体育的发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1995年3月至5月举办北京市第九届运动会和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为做好这两个运动会的各项组织及竞赛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北京市第九届运动会和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百发 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段柄仁 市委秘书长
- 1 -
陶西平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封明为 市政协副主席
万嗣铨 市政协副主席、市长助理
范远谋 市政府秘书长
万进庆 市体委主任
秘书长:万进庆(兼)
特此通知。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六日
- 2 -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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