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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5〕23号
  2. [发布日期] 2005-05-22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 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5]23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 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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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北京市版权局)职能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保留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简称市新闻出版局),该局同时挂北京市版权局(简称市版权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是市政府主管本市新闻出版工作和著作权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印刷、发行及著作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新闻、出版、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制订本市新闻出版行业(含印刷、发行等,下同)和版权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参与制订关于新闻出版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负责本市新建出版社(含电子书报刊出版单位)和新办报纸、期刊及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单位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北京地区(含中央和部队在京单位,下同)新建印刷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发行单位的审批;负责办理北京地区的出版社、电子书报刊出版单位和报纸、期刊的注册登记工作。    
    (三)负责对北京地区的新闻出版单位实行法律监督和行政管理;制订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以下统称出版物)市场的管理规定。
    (四)组织审读市属出版单位出版的各类出版物和进入本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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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市场的出版物;依法管理各类出版物市场;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会同有关部门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五)负责本市新闻出版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归口管理本市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管理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工作。
    (七)依法查处北京地区著作权侵权案件,并组织实施涉外著作权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工作;协调管理北京地区著作权贸易活动;受国家版权局委托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在北京地区的活动。
    (八)负责本市新闻出版行业科研技术的管理工作和北京地区新闻出版行业标准化条码工作。
    (九)管理本市国有书店及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设12个职能处室和党组办公室;同时设纪检组。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文秘、信息、议案、建议和提案、保密、档案、信访、行政后勤、记者站等管理工作,以及重要事项的催办查办工作;协调组织新闻出版行业发展规划的实施及综合协调服务;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归口管理新闻出版行业的对外交流工作;负责管理书报刊等出版物的标准化条码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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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出版管理处
    负责制订图书(含电子出版物)出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出版单位的注册、核验工作;负责办理赴外埠印刷及非出版单位印制出版物准印证;负责新建出版单位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本市出版单位各类出版物的审读和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案件;负责出版业务培训工作。
    (三)报刊管理处
    负责研究制订报刊管理规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新办报刊审核报批工作和中央及市属单位内部报刊审批、登记管理工作;负责驻京记者站的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审读市属报刊;依法查处非法出版报刊的案件:负责培训报刊从业人员。
    (四)印刷管理处
    负责制订印刷行业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北京地区书刊定点印刷企业核定、年检等工作;负责新建印刷企业的审批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出版物印制案件;负责培训印刷从业管理人员。
    (五)发行管理处  
    负责制订北京地区书报刊发行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书报刊行业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负责图书二级批发单位和书市、出版物展销会及订货会的审批工作;对图书发行(含出租)网点实行监督管理。
    (六)市场管理处
    负责研究制订书报刊市场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区、县文化文物局对书报刊市场(含图书批发市场)的管理;负责管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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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市场,依法查处违禁出版物和有关违法案件;负责进入书报刊市场的出版物的审读工作。
    (七)企事业管理处
    负责组织制订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有关业务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监督直属单位贯彻新闻出版、图书发行的方针政策;指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经营管理等制度;负责第三产业开发;承办直属单位报送的请示、报告等事项。
    (八)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本市有关新闻出版和版权方面的法规草案,并协调有关立法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出版方面政策的调研;组织新闻出版方面执法监督及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承办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主管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办新闻出版内部刊物并管理有关图书资料。
    (九)版权行政管理处
    负责起草本市著作权保护法规、规章草案;负责著作权法宣传培训及有关作品审核登记工作;指导监督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涉外版权贸易活动;开展著作权理论研究、信息交流和著作权保护协调工作。
    (十)版权执法处
    负责对版权市场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
    (十一)版权争议调解处
    负责中外著作权人著作权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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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制订本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制订本机关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工作;管理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会计事务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财务、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参与制订本市出版物价格;负责管理和指导本市国有图书发行网点的布局和建设;负责北京地区新闻出版行业的统计工作。
    (十三)党组办公室    负责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人员出国政审和干部任免及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协调指导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制订新闻出版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年度计划;负责本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组的职责,按有关规定核定。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7名。其中局长(兼市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4名;处级领导职数30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按有关规定,工勤人员15名转为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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