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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5〕35号
  2. [发布日期] 2005-07-29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5]3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和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市政府折子工程的通知》(京政发〔2005〕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执政能力的重要前提,是提高决策科学性和行政效能的必要条件,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的需要,也是按照奥运倒排期工作要求,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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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地做好各项奥运工程建设和相关筹备工作的保障。
加强基础工作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是贯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实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要求,是新形势下对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素质提出的新标准。
    加强基础工作是本市国家行政机关的一项长期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编制“十一五”规划,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和加强基础工作。
    二、加强基础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一)工作目标。
    职责清:全面深入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明晰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责任制。
    情况明:了解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相关工作领域的历史过程、工作现状、面临矛盾及问题成因。
    数字准:建立健全以准确可靠数据为基础的数字化管理机制,基础数据全面完整,动态变化及时更新,部门之间信息资源共享。
    素质高: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全面掌握并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工作重点。
    1.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的规章、职责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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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的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形成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善跟踪、反馈、评价、考核办法和措施,拓宽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2.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基础工作情况进行研究,查找问题;掌握所属工作领域的历史沿革,明确存在的主要问题、差距和风险等状况,把握发展动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研究当前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及问题成因;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了解工作领域中社会公众的需求,明确努力方向,制定整改措施。
    3.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推进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的“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制定数据管理考评标准;在有稳定采集渠道和采集方法的基础上,提供准确的工作范围内对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具有决策依据作用的基础数据;建立科学准确的基础数据更新机制,包括数据来源的渠道、含义、标准、更新周期和责任单位等;建立基础数据库,建立基础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目录,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和公开发布机制;保障信息高效传输,形成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
    4.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基层工作,通过制定倾斜政策,大力支持基层工作;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科学规划,建立健全以人为本的公务员能力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定期学习制度,建立学习型机关,积极开展公务员培训,创新培训方法;加强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增强公务员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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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领导,注重实效,狠抓落实
    (一)市督查考核办公室牵头负责加强本市国家行政机关基础工作;关于职责清方面的工作,由市编办牵头负责督查落实;关于情况明方面的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督查落实;关于数字准方面的工作,由市统计局、市信息办牵头负责督查落实;关于素质高方面的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负责督查落实。
    (二)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加强基础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改进措施,落实责任、明确进度、具体到人、狠抓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加强基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市政府将各部门、各单位加强基础工作的落实情况列入督查考核工作内容,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考核机制,并将目标落实情况作为工作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〇〇五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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