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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9〕82号
  2. [发布日期] 2005-03-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2000年北京市公民献血计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82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转发2000年北京市公民献血计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中央国
家机关在京单位:
    市卫生局拟订的《2000年北京市公民献血计划》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市公民献血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积极做好公民献血有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并加强对献血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种违法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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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 2 -  
 

 
 
2000年北京市公民献血计划
(北京市卫生局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北京市动员组织公民献血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医疗用血的实际需要,制订2000年全市公民献血计划。
    一、高等学校按在校三年级学生65%的比例,单位工作人员(包括临时工)按4%的比例,农村劳动力人口按3%的比例,私营个体劳动者、无主管单位和外地驻京单位人员按1.5%的比例参加献血。
    二、本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于1999年12月 1日至2000年1月 20日,到市献血办公室核定2000年实际献血人数,并于1月 30目前将献血任务具体分配情况报市献血办公室。
    三、2000年具体献血任务,由市献血办公室下达。

 - 3 -  (全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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