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0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抓紧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
二〇〇三年三月三十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实施本市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任务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本市第九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请抓紧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检查监督各项措施的完成情况。
二〇〇三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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