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办发[2003]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区、县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8号)精神,切实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经市政府、北京卫戍区批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是我国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先进装备和高技术人才的较量,动员补充部队的兵员不仅要数量足、种类全,而且要科技含量高、专业对口。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对于贯彻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落实军队建设“十五”计划、提高专业技术兵员快速动员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北京作为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同时也是国家重点防空城市之一。因此,认真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试点工作,把全市储备的专业技术人才登记好、管理好,是满足首都未来反空袭作战专业技术兵员快速动员,扎实做好对台军事斗争准备的需要。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战备意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做好此项工作,确保战时专业技术兵员动员需要,为打赢未来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奠定基础。
二、认真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的准备工作
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强,工作量大,各区、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区、县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要制定工作计划,抓好骨干培训,规范程序方法,做好登记准备。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等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企事业单位和登记对象认清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的目的和意义,增强其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营造支持和配合登记工作的良好氛围。基层人民武装部要依据总参谋部《关于印发<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专业名称和编码(试行)>的通知》([2003]参动字第75号,以下简称《专业名称和编码》)的有关规定,深入调查摸底,严格把关,全面、准确地掌握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第一手资料。各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履行兵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宣传发动,按照当地兵役机关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的准备工作。
三、严密组织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核对工作
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关键是登记与核对。各区、县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要结合民兵整组和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核对工作,严密组织登记。在专业上,凡是《专业名称和编码》中有的专业,均应进行登记;要依据部队现有专业,科学确定专业类别,确保专业对口。要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专业,特别要做好培训周期长、战时部队急需而又短缺的专业技术人员(如与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军事技术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登记工作。在范围上,凡是18至35岁,从事或具有军事专业对口技术的男性公民,均应进行登记。可采取设站登记、报名登记和对照登记等方法,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严密组织,防止错登、漏登、重登。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技术预备役人员核对工作,对因政治、身体等情况变化不符合预备役条件的人员,要取消登记;对因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等离开本区、县和本单位的,要注销登记;对新迁(调)入本区、县和本单位的,符合预备役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补充登记。通过登记核对工作,全面、准确掌握专业技术预备役人员的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确保在需要时能够快速动员和征召。各区、县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具体负责本地区和本单位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预备役登记工作,每年8月底前将登记情况汇总报北京卫戍区司令部。
四、切实抓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
加强对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管理教育是提高兵员动员速度和质量的重要措施。本市各级兵役机关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要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的管理。编入民兵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依靠民兵组织进行管理;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部队进行管理;没有编组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依托基层武装部和其所在单位进行管理;外出务工离开所在区、县和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建立请假、定期联系等制度,抓好跟踪管理。要重视专业技术预备役人员军事素质的培养,强化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和依法服兵役教育,有计划地结合民兵和部队的军事活动,组织一些训练和点验,使他们强化“兵”的意识,增强国防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服预备役和随时应召入伍的自觉性。要充分利用自动化管理手段,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方式,加强专业技术预备役人员的动态管理,提高登记效率和战时动员速度。
五、加强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把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预备役人员登记工作作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大事来抓,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登记核对工作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财政在年度兵役征集费中安排。本市各级兵役机关和北京铁路局人民武装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重要位置,统筹规划,严密组织,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登记任务的圆满完成。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保证这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对口登记的有关政策规定,依法加强监督检查,使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技术人员预备役登记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〇〇三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