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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1999〕91号
  2. [发布日期] 1999-12-24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

 

 

京政办发[1999]9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各高等学校:
    市教委等部门制订的《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已经市政府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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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规划

    为贯彻全国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快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步伐,促进首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现提出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从北京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政府主导、区域联合、行业联办、因校制宜的方针和后勤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的宗旨,按照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发展后勤产业减轻学校负担,有利于学校发展与稳定的标准,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稳妥地推进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为实现首都高等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二、改革目标
    将学校后勤与学校行政管理分离,形成各类独立经营、
自负盈亏的后勤服务实体,学校与后勤服务实体形成契约关系;各类后勤服务实体自行定岗定员,实行干部聘任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化管理,收费服务,从而实现后勤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根本转变。
    以各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为基础,组建若干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形成规模经营,在保障学校后勤服务需要的同时,扩大服务范围,融入社会第三产业。
    到2002年,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承办、学校自主选择的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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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的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改革措施
    (一)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以规模较大、后勤实力较强的学校为龙头,组建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学校后勤服务实体以并入、托管、联办、连锁、股份合作等方式进入集团。
    (二)政府提供土地、规范建设标准并制定优惠政策,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力量投资,3年内建成10余处共100万平方米大学生公寓。同时,由学校负责对校内学生宿舍进行合理规划并修缮改建,使学生住宿条件全部达到或超过教育部规定标准。改革现行学生宿舍管理体制,实现宿舍管理社会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将富余房产改造成学生公寓,允许有条件的居民向大学生出租房屋。
    (三)学生食堂全部交由后勤服务集团管理,在降低经营成本、提高饭菜质量、改善就餐环境、满足师生不同层次需要的基础上,可面向社会,开展多种服务。
    (四)后勤服务集团成立配货中心并在学校建立连锁商店,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师生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
    (五)除少数规模较大的校医院继续由学校自办外,可采取联办、合并等方式提高校医院的医疗水平,面向社会服务。
    (六)改变学校托幼园所的福利性质,学校附设托幼园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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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学校现有车辆及设施均交由后勤服务集团管理。后勤服务集团成立运输公司,在为学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的同时,面向社会经营。
    (八)供暖、绿化、环卫等后勤服务项目,可由后勤服务集团承办或交社会承办。
    (九)将学校目前自管的水电等公用系统移交行业管理。
    四、政策支持
    (一)学校原事业编制的后勤人员进入后勤服务实体后,其职务身份予保留,人事关系由人才交流机构代管,退休时回学校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教职工退休待遇。
    (二)学校中属于生活保障范围的教育资源原则上应统一划归后勤实体管理和使用。改革后再建的各类后勤服务设施,一般均应由后勤服务集团建设和管理。
    (三)学校应做好后勤国有资产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规范分离的工作,及时盘清登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不流失。学校以签署托管协议的方式将后勤资产无偿划拨或以优惠价格租赁给后勤服务实体使用。后勤服务实体通过对设备维修或向学校交纳固定资产折旧费、上缴费用等形式承担对国有资产的保值责任。
    (四)新建学生宿舍及其他后勤服务设施项目,享受减免基建前期税费政策,需另征用土地的,比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划拨。有关部门在办理审批手续时,应从简从快提高效率。
    (五)后勤服务集团为学校服务部分,享受学校原有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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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的减免)。
    (六)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地下管道等后勤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所需要的资金,按财政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或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五、改革步骤
    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分三个阶段进行:
    2000年3月底前,各学校完成后勤服务由行政管理型向小机关、多实体或大实体的转变,年底前实现学校后勤与学校行政管理相分离;
    2001年年底前,高等学校后勤服务实现校际间区域联合以及学校与社会的联合,全市组建若干区域性后勤服务集团;
    2002年,实现高等学校后勤服务集团化规模经营,完成与市场的融合,达到社会化改革的目标。
    六、组织保证
    (一)为加强对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全面领导,成立北京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各项改革工作,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市教委全面负责高等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组织实施,制定新的高等学校后勤评估体系,对学校后勤服务的价格、质量进行监督,对后勤基础设施和校园环境等进行评估。确保改革后学校后勤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比以前有明显提高,做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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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师生满意、后勤职工满意。
    (三)学校是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主体,学校主要领导同志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亲自抓,负全责。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师生员工转变观念,支持并参与改革,顺利实现新旧体制的平稳过渡。改革过程中,学校要认真研究学生工作的新特点,主动与物业管理部门配合,建立协调互动、规范有效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学生的生活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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