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简称市政府侨办)。市政府侨办是主管本市侨务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职能调整 (一)转变的职能。 1.将指导下属企业经济工作的职能,分别交给北京海外交流协会、北京侨资企业协会和北京市发展侨务事业基金会。 2.将核准贫困归侨困难补助的工作,交给北京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二)下放的职能。 将审批华侨、港澳同胞以及外籍华人学生来京上中小学的职能,下放给区、县政府。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能调整,市政府侨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实施细则和配套政策;制订本市侨务工作发展规划。 (二)负责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和有关出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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