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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文字号] 京政办发〔2000〕104号
  2. [发布日期] 2000-09-11
  3. [有效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 新闻媒体开办《市政府与市民》栏目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10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本市
新闻媒体开办《市政府与市民》栏目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进一步实行政务公开,加强市政府与广大市民的联系,市政府决定在本方主要新闻媒体开办《市政府与市民》栏目。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开办《市政府与市民》栏目,是市政府实行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市政府与广大市民广泛沟通、密切联系的渠道,有利于广大市民更好地了解、支持和监督政府工作。
    《市政府与市民》栏目将围绕广大市民普遍关心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大事,刊登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政策和决定,涉及北京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事项、政务活动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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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重要事项。
    《北方日报》、《北京晚报》和《首都之窗》网站等新闻媒体上设置的《市政府与市民》专栏,一般每月刊出一次;重要事项,随时刊出。
    《市政府与市民》栏目有关事项的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承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研究室协助工作。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市政府与市民》栏目的宣传、发布工作。


                           二〇〇〇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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